友情提示:本站提供全國400多所高等院校招收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歷年考研真題、考博真題、答案,部分學校更新至2012年,2013年;均提供收費下載。 下載流程: 考研真題 點擊“考研試卷””下載; 考博真題 點擊“考博試卷庫” 下載
為適應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進一步規范我校教學研究工作,提高教學研究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一、教學研究內容與目的
教學研究內容應涵蓋高等教育、教學的各個環節,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緊緊圍繞如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培養適應新世紀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所需的高素質、創新型人才,開展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的研究與實踐。通過教學研究,進一步更新教育觀念,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完善課程體系與教學內容;加強專業和課程建設;加強教材建設;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改進教學方法,實現教學手段現代化;加強教學管理,完善教育教學質量監控與保障體系,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
二、教學研究項目立項
1.教育部、甘肅省等級別教學研究立項工作按上級下發教改立項文件由教務處統一組織。
2.凡是已納入教育部和甘肅省教學研究立項的課題(含主持、參與)一律不再單設校級研究項目,對于涉及面大、內容廣、難度大的項目可由課題負責人提出子課題并組織人員進行研究實施,子課題的研究成果視為原課題研究成果的一部分。
3.校級教學研究立項課題由各學院、單位統一組織,與學校、學院教學改革總體方向一致,研究課題必須圍繞學校、學院教學改革進行申報。
4.各學院、單位和個人提出的研究課題,應填寫《西北師范大學教學改革項目申請書》一式三份,經所在學院、單位審查批準后,按規定時間報教務處教學管理科,學校組織評審并報主管校長批準后正式立項,并行文公布。
三、教學研究立項原則
1.教學研究立項課題應符合我國高等教育發展方向和規律,符合學校的總體教學改革要求,并有一定的前瞻性,有利于我校培養計劃的完善及實施,對提高學校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有積極促進作用。
2.教學研究立項課題要求目標明確,思路清楚,進度合理,成果具體可測,對學校的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有實際效果。
3.各學院申報的學院整體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是學院的關鍵項目,必須由各學院院長、主管教學副院長或學科帶頭人親自主持,如果項目進行期間主持人工作有變動,不再符合項目主持人條件,則項目主持人要作相應的調整,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開展;項目組成員必須為涉及的各系列課程的負責人(在崗)及部分教學管理人員。
4.各學院申報的課程內容、體系研究及教學方法、手段等研究項目,必須圍繞各學院進行的整體教學改革研究展開,項目負責人應是學院教學改革相關項目中負責該系列課程的成員,此類項目成員應以一線教師為主。
四、教學研究的政策保證
1.學校每年撥付10萬元教學研究專項經費,對批準立項的項目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
2.對工作突出、成果顯著的課題,學校向教育部和甘肅省教育廳推薦立項,爭取經費支持,并優先推薦參加各級優秀教學成果評獎;對在教學改革中作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優先推薦享受學校優秀教學獎。
3.主持或參與教學研究項目的教師在校內評優、評定職稱等方面與主持或參與同級別科研項目的教師同等對待,發表的教學研究論文及獲得的教學成果獎與同級別科研論文、科研獎勵同等對待。
五、教學研究項目管理
1.教育部、甘肅省等級別教學研究立項由教務處統一管理。
2.校級教學研究立項每年下半年進行,學校下發立項通知后,由各學院統一組織申報,并按要求填寫項目申請書。
3.獲準立項的課題須填寫立項任務書,報教務處教學科。
4.實行學院主管教學院長(或單位主管領導)、課題組長兩級負責制。學院主管教學院長(或單位主管領導)負責對課題整體設計、研究進展、研究質量等把關;課題組長負責課題的整體設計、組織實施、課題管理、分工協作、經費管理等工作。
5.教學研究課題的日常管理、檢查及指導由各學院(單位)組織進行,教務處對各課題的工作進展實行目標管理。各課題組要根據項目申請書的研究計劃進程,每年年末對課題進展情況及階段性研究成果做出書面總結,報學院主管教學院長(或單位主管領導),學院(單位)匯總后報教務處教學管理科。
6.各學院(單位)負責對所承擔的教改項目進行階段檢查,對工作突出、成果顯著的項目要予以表彰獎勵,對組織工作不力、研究工作起色不大的項目要予以督促整改,以確保研究工作的順利進行。
7.教務處負責對各課題組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于組織工作得力,項目整體研究成果顯著的學院予以表彰;對研究進展遲緩、無明顯成果的項目,或暫停經費資助,限期整改,直至中止項目研究;對組織工作不力,項目整體進展遲緩的學院,暫停下一年教改立項資格,并限期整改。
8.各課題研究工作的期限一般為1—3年,在研期間,教務處負責組織各課題組成果交流報告會。
9.教學研究項目完成后,必須進行結項驗收,填寫項目結項書。對需要進行鑒定的項目,由課題組提出申請,經學校研究同意后,教務處、課題組協同組織進行。
六、項目組成員管理
1.教學研究項目負責人若在項目進行期間工作有變,所在學院院長或主管教學院長(或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可對項目負責人做相應調整,調整后,原項目負責人可作為主要成員或課題組顧問參加課題研究或指導課題組工作。
2.因工作需要不再擔任項目組成員的人員,離任前應寫出項目工作總結及經費使用情況報告,由學院主管教學院長(或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并蓋章后報教務處審批(省部級項目還須報上級機關批準備案),教務處將有關材料歸檔保存。
七、教學研究經費管理
省部級教學研究項目研究經費由教務處統一歸口管理,校級教學研究項目學校資助部分由教務處管理,學院資助部分由學院管理,實行??顚S?、滾動資助;經費使用實行課題組長負責制。教務處負責對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審核,凡將本項目經費挪作它用者,一經發現立即停用。
八、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自網絡,如有侵犯,請聯系我們立即刪除,另: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網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