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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字〔2009〕107號
關于印發《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培養方案總則(2009版)》的通知
各院、系、直屬單位,機關各部、處、室:
為進一步指導各研究生培養單位修訂完善本學科的研究生
培養方案,更好地發揮學校、學院與導師在研究生培養工作中
的作用與優勢,全面調動各方參與研究生培養工作的積極性與
主動性,從而形成科學合理的研究生培養質量保證體系,提高
我校研究生培養質量,學校在總結原培養方案的基礎上研究制
定了《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培養方案總則(2009版)》,現
予印發施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六月一日
主題詞:研究生培養通知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黨政辦公室2009年6月1日印發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培養方案總則
(2009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升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更好地發揮學校
(研究生院)、學院(直屬系、國家實驗室等,以下統稱為“學
院”)(學科點)與導師各自的作用與優勢,更好地調動各方培
養研究生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從而形成科學合理的研究生培養
質量保證體系,學校結合學科發展的特點,總結以往研究生培
養經驗,在原有培養方案的基礎上進行修訂,制定本研究生培
養方案總則。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二條研究生培養管理體制包括兩個體系,一個是行政
管理體系,涉及學校(研究生院)、學院(學科點)與導師三個
層面;另一個是學術權力體系,包括學校與學院兩級學位委員
會。
(一)在行政管理方面,按照分層管理、逐級授權、加強
監督、保障質量的原則,科學定位三個層面的各自職責,以充
分發揮學校的宏觀指導與質量監督的作用、學院(學科點)在
研究生培養上的主體作用、導師在研究生培養上的主導作用。
(二)在學術權力體系方面,將充分發揮校院兩級學位委
員會的質量把關與質量管理職能。
第三條學校是研究生培養的規則制定者、宏觀組織者與
培養過程、培養質量的評估者,并為全校研究生培養提供公共
服務,營造學術環境與氛圍。
(一)制定各級各類研究生培養的總體目標;
(二)制定各級各類研究生培養的原則要求;
(三)對外積極爭取研究生培養的各類資源;
(四)組織、領導與管理各類研究生教育創新項目與創新
活動;
(五)組織、協調以及提供研究生學習與科研的公共服務;
(六)評估與監督學院與導師的研究生培養過程與質量。
第四條學院是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組織者與實施者。
(一)根據學校制定的研究生培養的總體目標與原則要求,
組織學院內各學科點制定學科研究生培養方案;
(二)組織學位分委員會評審各學科點的研究生培養方案;
(三)組織研究生導師制定每位研究生的培養計劃;
(四)組織學科點審定與批準各導師制定的研究生培養計
劃;
(五)組織開設學院內的各級各類研究生課程;
(六)組織實施各類研究生教育創新項目與創新活動;
(七)代表學校為導師與學生提供優質服務。
第五條學科點是研究生培養的學術單元。
(一)根據學校的基本要求,按照本學科的特點與要求,
制定學科點研究生培養方案;
(二)審定與批準導師制定的研究生培養計劃;
(三)向學位分委員會匯報培養方案以及導師制定的培養
計劃;
(四)學位分委員會、校學位委員會對培養方案提出異議
的,有義務進行解釋或者修改。
第六條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主導力量,具體指導研究生
的學習與科研。
(一)根據學院制定的各學科研究生的培養方案,結合研
究生個人的具體情況,確定每位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制定每位
研究生的個性化培養計劃,包括課程學習、科研訓練以及研究
方向等;
(二)指導與監督研究生的學習與科研活動,培養研究生
的科研能力,教育研究生掌握科學規范、提升科學道德;
(三)決定研究生“三助”崗位特別是助研崗位的設定,
并進行考核;
(四)決定研究生教育過程中的一些其他重要事項,如開
題、延期等。
第七條學位委員會是學術權威機構,是研究生培養質量
管理的權力機構。
(一)學位分委員會負責對學科點的培養方案進行審核;
(二)校學位委員會負責審查與批準學校各級研究生培養
方案。
第三章培養目標
第八條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必須貫徹德、智、體全面發展
的方針,特別要注重研究生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培養,基本
要求是:
(一)認真學習和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
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科學發展觀,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
方向;熱愛祖國,具有集體主義觀念;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學風嚴謹,身心健康;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奉獻精神,積極為
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應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
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較為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具有從事
科學研究工作或較強的實際工作的能力;
(三)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應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
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掌握科學研究的基本技能和方
法,了解所從事研究方向的國內外發展動態,至少熟練掌握一
門外國語,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和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
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能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第四章課程體系與學分要求
第九條根據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要求,我校全日制研
究生培養實行彈性學制,課程體系主要采取三種模式:碩士培
養模式、碩博一體化模式、普通博士培養模式。
第十條碩士培養模式。通過碩士研究生招生統考或免試
推薦等形式,取得我校碩士研究生資格者,學制為2-3年。研
究生在申請碩士學位前,必須取得總學分不低于35分。其中公
共必修課(英語、政治I)為7學分,其他專業課程的學分結構
與選課范圍由各學院(學科點)制定的各學科培養方案規定。
第十一條碩博一體化培養模式。在讀碩士研究生入學
2-3年后,在完成碩士階段基本學習任務的基礎上,若通過博
士生資格考核,可以取得碩博連讀博士生資格,其中博士階段
學制為3-4年(直博生學制為5-6年)。研究生在申請博士學位
前,必須取得總學分不低于45分(包括碩士階段)。其中公共
必修課(英語、政治I、政治II)合計學分為11分,其他專業
課學分結構與選課范圍由各學院(學科點)制定的各學科培養
方案規定。
第十二條普通博士生培養模式。對于已取得碩士學位,
通過我校博士生入學考試者,學制為3-4年。研究生在申請博
士學位前,必須取得總學分不低于10分。其中公共必修課(英
語、政治II)學分為4分,其他專業課學分結構與選課范圍由
各學院(學科點)制定的各學科培養方案規定。
第十三條公共必修課的開課和考試由研究生院統一組
織。英語課、政治課考核成績通過方可申請學位(每個學生最
多有三次參加基礎英語過關考試的機會)。
第十四條專業基礎課、專業選修課的開課和考試由各
院、系組織。學生各類課程的成績要求由各學院在制定培養方
案時確定。原則上專業基礎課加權平均成績需達到優良(不低
于75分),專業選修課與公共選修課每門課的考試成績需合格
(不低于60分)方可申請學位。
第十五條培養進度確認。以上三類培養模式均實行彈性
學制,若經過3年(直博生5年)的博士階段培養,確認不能
完成學習與科研任務,經導師批準,可轉為在職攻讀申請學位;
若培養進度正常,確因論文研究工作需要,經導師申請、學校
批準,可在校進行第4年(直博生第6年)的學習與研究,學
生的學習、生活待遇不變。
第五章學術論文與學術標準
第十六條學術論文要求
(一)研究生應了解所從事研究方向的發展動態,熟悉相
關文獻;
(二)研究生在學期間必須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在申請
碩士或博士學位前,必須滿足相應學科學位分委員會規定的發
表學術論文的要求,具體見《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學術論
文發表參考指南》。
第十七條學位論文要求
(一)對學位論文的撰寫要求參照研究生院有關規定。
(二)學位論文的評閱與答辯等要求可參照《中國科學技
術大學學位授予實施細則》。
第六章培養方案
第十八條培養方案的制定
(一)培養方案以學科(一級或者二級學科)為單位進行
制定;
(二)學院負責組織,學科點負責制定培養方案;
(三)培養方案制定的范圍包括各種培養模式(碩士、碩
博一體化、博士三種培養模式)的研究生培養方案。
第十九條課程體系
(一)除公共課外,培養方案中需確定各類研究生的課程
選擇范圍、課程形式、結構要求;
(二)研究生課程選擇范圍包括:本學院研究生課程、本
科生課程;其他學院研究生課程、本科生課程;其他獲得學校
認可的大學與科研機構所開設的課程;
(三)課程形式:包括教師講授課程、實驗課程、科研項
目訓練以及學院認可的其他學習形式;
(四)結構要求:是指專業基礎課與專業選修課的比重、
本科層次課程與研究生層次課程的比重、本學院課程與其他學
院課程的比重。是否設置學分結構要求與具體指標,按照保證
研究生培養質量的原則,由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自行設定;
(五)為了保證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各學院在組織各學科
點制定培養方案時,既要考慮培養方案執行時的彈性與操作性,
又要考慮到課程總體上具有一定的難度要求。
第二十條交叉學科
(一)交叉學科的培養方案的制定可以由相關導師提出方
案建議;
(二)其課程體系可以根據科學研究與人才培養需要自行
制定,但其學分要求需遵守學校規定;
(三)交叉學科的培養方案審批程序與其他培養方案的審
批程序相同。
第二十一條培養方案的審批
(一)各學院(學科點)的研究生培養方案需經過兩級審
批:一是學位分委員會審核通過,二是報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
(二)研究生院根據對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檢查與評估情
況,有權對培養方案給出評估結果、提出培養方案修改與調整
的建議與要求。培養方案修改與調整的,仍然需經過兩級審批。
第七章培養計劃
第二十二條培養計劃的制定
(一)導師根據學科點制定的培養方案、結合各位研究生
的具體情況,制定研究生培養計劃;
(二)培養計劃的內容包括:研究生課程學習清單、研究
生學術訓練計劃、實踐環節(應用型研究生必需)、研究方向等。
第二十三條培養計劃的審核
(一)學院(系)應在研究生入學后一年(碩博一體化培
養模式的學生在獲得博士資格后一年)組織各學科點檢查與審
核研究生培養計劃;
(二)研究生培養計劃發生調整與變更的,納入學院(系)
組織的學科點檢查與審核范圍;
(三)學院需將通過檢查與審核的研究生培養計劃(調整
與變更的培養計劃)報研究生院備案,供研究生院進行質量檢
查與評估;
(四)若研究生院在進行質量檢查與評估時發現問題,有
權通過學院(學科點)要求導師更改或調整研究生培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實踐環節
(一)應用型研究生需要加強實踐能力與動手能力的培養;
(二)導師在制定應用型研究生培養計劃時需要對實踐環
節進行設計;
(三)若學院對實踐環節有統一要求與安排,導師可以采
納。
第二十五條博士生開題報告
(一)博士生開題是發揮專家集體智慧進行指導的一種形
式,是集思廣益、提高學位論文質量的一種途徑;
(二)導師根據實際需要決定博士生是否開題;
(三)博士生開題評議組通常由3-5名本學科、專業和
相關學科、專業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組成;
(四)學校鼓勵導師指導博士生開題,就學位論文題目與
研究方案進行論證,開題報告計2學分。
第二十六條學校鼓勵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參加本領域較
高級別的學術會議。
(一)導師根據培養需要決定博士生是否參加學術會議以
及參加學術會議的主題與類型;
(二)各學院可以制定博士研究生參加學術會議計算學分
的標準與要求,但學術會議的學分總數應在2學分以內。
第八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英語免修規定
(一)研究生基礎英語
每位碩士研究生在入學后兩年內,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以
申請免修基礎英語課程—“研究生綜合英語”。
1.通過研究生院組織的入學過關考試(開學初9月份舉行一
次);
2.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5分或通過(成績取得
的時間在研究生入學前兩年及以后,方為有效);
3.新托福成績不低于80分(成績取得的時間在研究生入學
前兩年及以后,方為有效);
4.雅思成績不低于6.5分(成績取得的時間在研究生入學
前兩年及以后,方為有效)。
(二)科技論文寫作
1.我校研究生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學術期刊(或正式
出版的國際會議論文集)發表(或被接受發表)一篇約2000
words的英文學術論文,經導師書面確認論文真實性及英文水
平后,即可申請免修科技論文寫作課程。
2.研究生可憑導師簽字確認的英文論文抽樣本或期刊正式
接受函及論文原稿,至研究生院培養評估辦提出免修申請。培
養評估辦審核同意后,即認定為科技論文寫作課通過,給予相
應學分(2學分)。
3.研究生在選修該門課程前或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均可
提出免修申請。
第二十八條課程分類與編號
(一)研究生修習課程分成三類,第一類是本科層次的課
程,第二類為本碩貫通課程,第三類為研究生層次課程。
(二)原培養方案的課程編號繼續沿用,編號為4的課程
為本碩貫通課程,編號為5或6的課程為研究生層次的課程。課程編號是課程難度的標識之一,供學院(學科點)制定培養
方案、導師制定培養計劃時參考。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研究生培養方案總則自2009年入學的研
究生開始執行。
第三十條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遵照國家有關規定,
由學校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條本方案為試行辦法,研究生院根據學校研究
生培養的實際情況進行修訂與完善。
第三十二條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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