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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商學院2008年在職人員攻讀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為培養應用型多層次法律人才,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準,2008年我校招收政法部門人員和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法部門人員)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計劃招生人數為 40名。有關招生事宜如下:
一、報考條件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工齡3年以上(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期為2008年7月31日)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干部以及其他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持經本單位同意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后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它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非政法系統考生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學科代碼:410100
二、報名辦法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上、中旬(具體報名時間教育部將于6月30日前在www.cdgdc.edu.cn/zz08.html公布各省網上報名時間與網址)。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報考點所在省市所規定的網報時間內,通過互聯網登錄有關省級主管部門指定網站,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在廣東省報考并參加考試的考生請登陸廣東省學位辦(xwb.gdhed.edu.cn),按要求填寫、提交完整準確的報考信息,并牢記網報編號。網報期間,考生可重復登陸修改報考信息。未履行網報手續的一律不接受現場報名。
2.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后,考生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憑在網上報名時獲得的網報編號按規定時間到網報所在省市指定的現場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在廣東省報考的考生請于2008年 7 月18日至21 日選擇以下任何一個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1)廣州市五山華南理工大學西湖廳3樓;(2)廣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崗東1號廣州大學桂花崗校區綜合樓大廳;(3)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學游泳館2樓。
報名點具體報名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現場確認程序:
(1)繳納聯考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按國務院學位辦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2)電子攝像;
(3)簽名確認報名信息。
現場確認后,符合報考條件者須持現場確認點打印的《2008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一式三份,貼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公務員須按照省人事廳有關文件的要求,到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和省級人事主管部門(所在省人事廳公務員管理處)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非公務員直接由單位人事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
3.準考證發放
廣東省學位辦于10月17日前將報名考生的準考證信息公布在報名網站上(xwb.gdhed.edu.cn),請考生務必于10月25日前自行上網下載準考證,省學位辦不再另行發放。
4.資格審查
對報考廣東商學院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錄取前進行。
對于考試成績達到我?;句浫∫蟮目忌?,我校將在錄取前進行報考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將會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交的聯系方式另行通知。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攜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非公務員)和省級主管部門(公務員)簽屬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的資格審查表(一式三份)、身份證、本科畢業證及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廣東商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將不予錄取,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5.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務必牢記網報編號。
(2)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信息必須與本人資格審查表上填寫的報名信息完全一致,否則以網上報名信息為準。
(3)現場報名后,已繳報考費的恕不辦理退款手續。
(4)報考者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只進行網上報名未到指定現場報名點辦理照相等相關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
(5)現場確認必須考生本人到場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三、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專業綜合考試(含民法學、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共計3門。其中政治理論考試及面試由我校單獨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將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交的聯系方式另行通知。其余2門全國聯考,聯考考試時間均為三小時。
四、考試時間
全國聯考科目考試時間為2008年10月25、26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政治理論課考試和專業科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將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交的聯系方式另行通知。
五、聯考考試參考書目
1.《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2005版;
2.《2007年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聯考專業綜合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六、錄取工作
我校自行組織錄取工作,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政治理論考試及面試成績),擇優錄取。
七、學習年限及學位授予
我校法律碩士培養學制三年。學習方式另定。對全部課程考試合格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按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有關規定,授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八、費用
學費標準:每人每學年12000元,三年共計36000元。學生在讀期間,一切關系留原工作單位,其工資、生活福利及補助、醫療費等均由原單位負責,學生返校學習的食、宿、交通費自理。
九、課程設置
(一)必修課(28學分):鄧小平理論、英語、法理學、民商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
(二)選修課(不少于17學分):中國法制史、憲法學、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談判技巧、司法倫理學和7個專題講座。
十、聯系方法
1. 廣東商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0)84096714、(020)84096846
網址: yjsc.gdcc.edu.cn
2. 廣東商學院法律碩士教育中心
聯系電話:(020)84096102 廖老師
注:我校今年法律碩士不辦考前輔導班,不提供《復習大綱》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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