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本站提供全國400多所高等院校招收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歷年考研真題、考博真題、答案,部分學校更新至2012年,2013年;均提供收費下載。 下載流程: 考研真題 點擊“考研試卷””下載; 考博真題 點擊“考博試卷庫” 下載
為保證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工程碩士生)的培養質量,根據我校研究生教學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特點,特制訂本規定。
一、任課教師的基本條件
1.工程碩士研究生課程任課教師一般應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相當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2.政治思想好,作風正派,熱愛工程碩士研究生教育工作,治學嚴謹,教書育人;
3.具有較豐富的教學經驗和社會實踐經驗及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
二、任課教師的聘任
1.工程碩士研究生任課教師一般應在開課前兩個月內聘任;
2.任課教師原則上應從具有碩士學位授權點的高校、研究院(所)聘任;
3.本校聘請任課教師參照全日制研究生課程安排辦法執行,實施工程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的教學單位(簡稱教學點)要根據工程碩士研究生培養計劃向研究生部提出公共課程教學任務單,由研究生部統一向有關教學單位發送。承擔教學任務的教學單位負責選聘任課教師,報研究生部備案;由研究生部統一編排課表,安排教室;
4.聘請校外任課教師須由教學點提出人選,由教師本人填寫《鞍山科技大學兼職教師情況表》,報研究生部審核與備案。
5.擔任工程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的教師工作量比照全日制研究生課程教學工作量計算。
三、任課教師的職責
1.任課教師應有端正的教學態度和較高的教學水平,提倡理論結合工程實際進行教學,吸收工程應用方面的內容,使教學內容更貼近工程實際;
2.任課教師須在受聘后的兩周內與研究生部及有關部門協商,確定課程所使用的教材;
3.任課教師在授課期間負責對學生進行教學秩序管理和課堂考勤。根據考核結果及有關教學管理規定,有權作出學生是否參加課程考試的決定;
4.任課教師根據考試成績和平時考核的結果,給出學生課程學習的綜合成績,確定學生課程學習成績是否合格。成績單應經教學點主管負責人審查簽字;
5.教學點應于課程結束后兩周內將學生成績單和考試答卷報研究生部存檔、備案;
6.任課教師應按校研究生部或教學點統一編排的課程表所規定的時間進行課堂教學,接受校研究生部和相應教學點的監督考核。對于教學質量差的任課教師,研究生部有權代表學校解除對其聘任。
四、指導教師的基本條件
指導教師除具備任課教師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從事工程技術和工程管理工作的實際經驗。學校導師應從事過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方面的科研實踐工作,企業導師應具有工程技術背景或直接從事技術與管理工作的經歷,并能提供論文工作所需要的現場試驗條件。
2.具有較高的學術或技術水平,能指導工程碩士研究生閱讀本工程領域的專業文獻,進行課題研究,撰寫論文。
五、指導導師的聘任
1.工程碩士研究生培養采取雙導師制,即學校導師、企業導師各一名。指導導師的確定工作由各教學點負責。
2.學校導師的確定工作一般應在第一學年內完成,最遲不得超過第三學期中期;企業導師的確定工作在第三學期前完成,最遲不得超過第四學期。
3.學校導師由教學點負責推薦及資格審查,填寫《碩士研究生導師簡況表》,報研究生部審核備案;企業導師由教學點與學生所在企業共同負責組織推薦(也可以是學生推薦),填寫《碩士研究生導師簡況表》,并附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復印件,報研究生部審核與備案。
六、指導教師的職責
1.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碩士生的管理工作;
2.對工程碩士生在培養期間的學習和其它表現做出客觀評價與鑒定;
3.根據培養方案,結合工程碩士生本人的實際情況,校方導師在與企業導師協商的基礎上,于工程碩士生入學后的兩個月內制訂出工程碩士生個人的培養計劃;
4.導師應對學生的文獻閱讀、論文選題、開題報告、論文中期檢查及論文工作的各個環節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對學生的論文成果進行審查、確認和驗收。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自網絡,如有侵犯,請聯系我們立即刪除,另: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網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