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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系統、政法系統及企事業單位人員在職攻讀法律碩士(J.M)招生簡章
(2008年7月上、中旬開始網上報名,具體事宜請登陸www.cdgdc.edu.cn/zz08.html查詢教育部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指定網站)
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文學、理學、工學等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學校擁有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和博士后流動站、17個博士點、42個碩士點以及法律碩士(J.M)、會計碩士(MPAcc)、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4個專業學位授權點。50多年來,學校為國家培養了5萬余名高級經濟管理人才,他們中的許多人在金融財稅領域和工商企業界擔任重要職務,為國家建設做出了突出貢獻。中央財經大學被譽為中國財經界的 “黃埔軍校”。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為全國79所具有法律碩士( J.M )培養資格的招生單位之一。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法學院相繼取得經濟法學、民商法學 、國際法學、法律碩士( J.M )專業學位等四個碩士學位授予權,每年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法學碩士研究生50人左右,全日制法律碩士( J.M )研究生80 人左右,并招收在職法律碩士( J.M )學員及在職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員100 余人。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是國內成長最快的知名法學院之一,其法學教育依托財經類院校的學科優勢,借助經濟學、管理學學科特點,致力于探討法學和經濟學、管理學相結合的教育與研究模式,側重培養具有堅實理論基礎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在培養具有復合型知識結構的經濟法、民商法、國際法專業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 J.M )方面形成了鮮明的財經法律特色;在金融法、稅法、公司法、證券法、保險法、物權法、拍賣法、政府采購法、財經公法以及律師實務等教學科研領域處于全國前列;在教學方法上除強調系統扎實的理論基礎訓練外,還特別注重案例教學和“法律診所”教育,高度重視法律實際操作技能的訓練,做到理論與實踐結合,素質教育與職業教育結合,使學生擁有廣闊的發展空間,以更好地服務于國家經濟建設,服務于民主法治建設。
法學院以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三個碩士點為依托,創造性地在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中開設了公司法、金融法、國際經濟法、行政法、訴訟法、知識產權法六個研究方向,在全國率先實行法律碩士“全員全程雙導師制” (即從入學之初即為學生配備一名校內專家、一名校外專家作為導師,其中校內專家主要負責學術指導,校外專家主要負責實務指導),并在全國率先面向金融系統成功開辦了第一個金融法律碩士班。根據國務院學位辦不久前最新發布的權威統計,2007年我院在職法律碩士以金融班為主體的學生入學考試成績排名位居全國第二,僅次于北京大學。
法學院的教學、科研正在大踏步向國際化邁進,與國際上數十家高等院校法學院、國際組織建立了緊密的聯系,并合作培養、相互交流學生,法學院每年均送出多名法律碩士生出國交流學習。
為加強實踐教學環節,優化師資結構,更好地利用社會資源協助辦學,法學院聘請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財政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環保總局、國資委、中國銀監會、中國保監會、中國證監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石化集團、中國人保財險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的一批資深法律專家為法學院兼職教授或兼職研究生導師,采取邀請兼職導師不定期開設學術講座、定期開設實務類課程等方式協助開展教學活動,取得了良好的實際效果。此外,法學院與近30個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簽訂了共建實習基地的協議,為學生實習、就業創在良好的條件。
法學院歷屆在職法律碩士和在職研究生學員均為來自最高人民法院、武警檢察院、國家安全部、公安部、司法部、信息產業部、國家工商總局、審計署、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河證券有限公司、中國煙草機械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中央電視臺、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各律師事務所等北京地區乃至全國各地有關單位的司法、金融骨干和企業管理精英,為學員在更高層次的發展搭建了一個天然的交流互動平臺。
2007年,我院與中國建設銀行合作,成功地開辦了由中國建設銀行總行和各省分行業務精英組成的第一期金融法律碩士班。同時,我院也正在積極與其他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全方位合作,使我院成為“中國金融法律人才的黃埔”。
現將中央財經大學2008年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招生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2005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學歷證書(一般應有學士學位)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鼓勵金融、保險、證券、國資、財稅、建設等部門或行業及其他企事業單位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報考。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含律師),持經本單位同意推薦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后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它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須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即可。
二、報名程序
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上、中旬。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確定所轄考區網上報名具體時間和網址后,將于6月30日前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址(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向社會公布??忌诰W報規定時間內,通過互聯網登錄有關省級主管部門指定網站,按照要求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外地在職人員可以報考我校,錄取后根據學員意愿選擇編入日常周末班或集中班(一個月左右)學習。考生網上報名成功,系統將自動生成《2008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
現場確認時間安排在2008年7月18日至21日。由各省級主管部門將根據本地區情況作具體安排,并在網上報名階段告知考生。考生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報名點照相、確認報名信息。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其符合報考法律碩士的條件,同時現場打印資格審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考生既可在招生單位所在地指定地點報名考試,也可在考生工作單位所在地指定地點報名考試。報考者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前,須進行報考資格自審,請認真閱讀本簡章上的報名條件,確定自己是否符合報考資格??忌鷳邆淞己玫牡赖缕沸?,誠信負責,對于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須將現場打印的資格審查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由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進行。屆時報考者須提交以下材料: 1、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資格審查表》(原件); 2、身份證復印件;3、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同時須出示以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2、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報考者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全國聯考考試和復試
1 、考試科目
初試2門(全國聯考):英語、專業綜合考試(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復試科目為政治理論和綜合素質,復試形式為面試,由我校自行組織(時間另行通知)。
2 、聯考考試大綱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2005版);《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聯考專業綜合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版)。
3 、聯考考試時間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全國聯考的時間為2008年10月25、26日??荚嚨攸c由報名點指定,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請見準考證??忌雸隹荚嚂r將核驗準考證、身份證件。
四、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暫定為 2009年 1 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待聯考后由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另行通知。屆時達到中央財經大學復試分數線的考生請攜帶復試通知書、準考證及上述資格審查時須提交的相關材料等進行資格審查。
五、 錄取與入學
根據初試和復試成績擇優錄取。2009年初公布錄取結果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2009年春季入學。
六、培養
1、培養方向
以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三個碩士點為依托,開設公司法、金融法、國際經濟法、行政法、訴訟法、知識產權法六個研究方向,按照導師的專長和學員的興趣為學員確定不同的研究方向,以適應在職學員的個性化發展需求。
2、教學計劃與培養方案: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和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關于《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的要求,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針對法律碩士學生的特點,結合本院教學科研的特色和優勢,實行法律碩士“全員全程雙導師制”,有針對性地設計了法律碩士的培養方案,既注重法學基礎理論教育,又重點突出財經法律的教育,還把經濟學、管理學知識適當貫穿在培養過程中。在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課程的設置上,重點設置了民商法總論、經濟法總論、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財稅法、國際經濟法(WTO法律規則)、企業法律實務、律師制度與律師實務等同市場經濟管理聯系極為密切、實用性極強的課程,并設置了部分經濟學、管理學課程。在職法律碩士教育實行學分制。學生應按照我校法律碩士培養計劃的要求選課,修滿規定的 45 學分,完成學位論文。
3、學習年限:
在職法律碩士學習時間為三年,含兩年授課時間、一年論文寫作和論文答辯時間。
4、學習方式:
為了同時照顧到北京和京外的學生,我校將采取業余學習(安排兩年時間,必修課利用周末、晚上上課)和集中學習(一個月左右)相結合的形式安排課程,學員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選擇。
5、住宿:
由于我校住宿條件的限制,無法為學員安排宿舍,故請外地學員入學后自行解決住宿問題,食宿費用自理。
七、學位授予
學員在規定年限之內修滿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完成學位論文并通過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組織的論文答辯,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授予中央財經大學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八、學費
在職法律碩士生須按國家規定繳納學費。我校在職法律碩士學費39000元,入學注冊時一次性付清或在培養期間分年度繳納。
九、招生咨詢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教育中心辦公室
電話:010-62288088,62288671,62288672
傳真:010-62289190
網址:law.cufe.edu.cn
電子信箱:law@cufe.edu.cn
聯系人:李老師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 39 號/中央財經大學中財大廈933室
郵政編碼: 100081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
中央財經大學法律碩士教育中心
2008 年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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