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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7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現確定我校201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與擬錄取辦法如下。
一、復試及錄取工作原則
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顧學科建設工作的需要。復試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學科(專業)素質、科研能力、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考核。復試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二、復試工作
?。ㄒ唬驮嚮举Y格線和各學科(專業)擬錄取計劃
我校復試基本資格線執行2011年國家A區線;生源充足的院(所)在達到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情況下,可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向上調整本單位復試分數線。
(二)復試工作的領導、組織及監督
復試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指導下,由研究生處負責具體實施,校監察室負責全程監督。各招生學院(所)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學院院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黨總支書記、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長擔任副組長,院長、副院長負責總體組織、指導及協調本學院(所)的復試工作,黨總支書記負責對本學院(所)的復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三)復試內容
一志愿中同等學力考生(含高職高專、成人應屆本科、本科結業),以及各學科(專業)確認為跨學科(專業)報考的考生,復試前一天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筆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每門加試課程成績須合格(大于60分)方能取得復試資格。
復試內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1、英語聽力
時間30分鐘,滿分50分。不設合格線。
研究生處統一安排英語聽力測試(考生不必自備耳機)。
2、學科(專業)筆試
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少于60分)不予錄取。
筆試科目按照2011年招生目錄中公布的科目進行,各科目的考試大綱已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考生務必于4月12日前通過“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科目采集系統”(一志愿考生入口:http://202.194.87.200/yjs_fushi/reg.aspx ;調劑考生入口:http://202.194.87.200/yjs_tiaoji/reg.aspx )選定1門復試筆試科目。逾期不填報復試科目的,由學校指定一門復試科目,考生不得申請更改。
3、面試
時間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5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少于90分)不予錄取。
面試重點考查考生:1)大學學習成績、特長與興趣;2)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外語口語能力;3)學科(專業)綜合知識以及從事科研工作的基礎與能力;4)身心健康狀況。
參加面試時,考生必須提交大學學習成績證明;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與學科(專業)學術水平相關的材料(如獲獎證書、發表論文等證明等),經面試導師組研究后,可獲得不超過20分的面試加分。
三、擬錄取
考生的擬錄取總成績為初試成績、復試成績(聽力成績+學科(專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總和,各學科(專業)按照擬錄取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其中,筆試成績不合格(少于60分)、或面試成績不合格(少于90分)、或復試成績不合格(少于18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一)一志愿考生擬錄取和校內相近學科(專業)調劑
一志愿考生復試合格者,在一志愿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內原則上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在復試前可向所在學院申請調至相近學科(專業)參加復試,填寫
《一志愿考生校內相近學科(專業)調劑申請表》,于4月6日前交招生學院(所),4月8日前經學院、研究生處招辦審核批準通知考生,調入相近學科(專業)的考生,視為一志愿考生。
校內調劑考生不需通過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調劑。
未能被一志愿學科(專業)錄取的考生,依據考生志愿,按擬錄取總成績由高到低,可在招生計劃有缺額的相近學科(專業),依次選擇擬錄取學科(專業)并簽訂“調整學科(專業)確認書”。
(二)調劑考生擬錄取
對于一志愿考生上線人數達到招生計劃1:1.5的學科(專業),原則上不再接收調劑考生,確因學科建設發展需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將不超過本學科(專業)30%的招生計劃,面向調劑考生錄取。
調劑考生需登陸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選擇調劑學科(專業)。我校在4月3~12日向符合調劑需求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調劑考生經復試被我校確定擬錄取的,須在學院統一組織下,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研招網,接收我校擬錄取通知,未按規定時間上網確認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其他考生按照擬錄取總成績遞補錄取。
四、復試及錄取工作總體時間安排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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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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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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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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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24: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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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加試)
科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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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考生登陸復試科目采集系統填報筆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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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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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跨專業考生報到加試、學科(專業)調劑要求數學加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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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身份證報到(加試名單與加試科目12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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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處BG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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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9:00-12:00
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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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與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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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格審查:應屆生攜帶①身份證及復印件②學生證;往屆生應攜帶①身份證及復印件②畢業生、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空白處標注報考學院、專業、電話,交我校留存)。
2.提交“ 政審表”(自行下載,無學習工作單位的可由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填寫蓋章)。
3.繳納復試費180元,設計類考生240元(收費依據魯價費函[2009]87號文)。領取復試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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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樓BW00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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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8: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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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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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身份證、復試通知單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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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復試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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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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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筆試(設計類考試時間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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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13:30-17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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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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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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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公布擬錄取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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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身份證、復試通知單參加,調劑考生上網辦理接收擬錄取通知確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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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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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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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錄取考生
辦理擬錄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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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愿預交教材費200元。開學后多退少補。
2. 領取《調檔、政審及入學前準備須知》及調檔函,不調檔考生簽訂委托培養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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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樓BG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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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體檢
新生入學時,由我校校醫院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學籍,不合格者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不超過一年),保留入學資格期滿重新復查合格的,取得入學資格并注冊學籍。
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處
招生辦公室
2011年3月31日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7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現確定我校201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與擬錄取辦法如下。
一、復試及錄取工作原則
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顧學科建設工作的需要。復試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學科(專業)素質、科研能力、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考核。復試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二、復試工作
?。ㄒ唬驮嚮举Y格線和各學科(專業)擬錄取計劃
我校復試基本資格線執行2011年國家A區線;生源充足的院(所)在達到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情況下,可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向上調整本單位復試分數線。
各學院分學科(專業)擬招生計劃、學科(專業)復試線及擬錄取辦法見《山東建筑大學各學院(所)2011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辦法》。
(二)復試工作的領導、組織及監督
復試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指導下,由研究生處負責具體實施,校監察室負責全程監督。各招生學院(所)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學院院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黨總支書記、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長擔任副組長,院長、副院長負責總體組織、指導及協調本學院(所)的復試工作,黨總支書記負責對本學院(所)的復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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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中同等學力考生(含高職高專、成人應屆本科、本科結業),以及各學科(專業)確認為跨學科(專業)報考的考生,復試前一天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筆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每門加試課程成績須合格(大于60分)方能取得復試資格。
復試內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1、英語聽力
時間30分鐘,滿分50分。不設合格線。
研究生處統一安排英語聽力測試(考生不必自備耳機)。
2、學科(專業)筆試
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少于60分)不予錄取。
筆試科目按照2011年招生目錄中公布的科目進行,各科目的考試大綱已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考生務必于4月12日前通過“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科目采集系統”(一志愿考生入口:http://202.194.87.200/yjs_fushi/reg.aspx ;調劑考生入口:http://202.194.87.200/yjs_tiaoji/reg.aspx )選定1門復試筆試科目。逾期不填報復試科目的,由學校指定一門復試科目,考生不得申請更改。
3、面試
時間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5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少于90分)不予錄取。
面試重點考查考生:1)大學學習成績、特長與興趣;2)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外語口語能力;3)學科(專業)綜合知識以及從事科研工作的基礎與能力;4)身心健康狀況。
參加面試時,考生必須提交大學學習成績證明;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與學科(專業)學術水平相關的材料(如獲獎證書、發表論文等證明等),經面試導師組研究后,可獲得不超過20分的面試加分。
三、擬錄取
考生的擬錄取總成績為初試成績、復試成績(聽力成績+學科(專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總和,各學科(專業)按照擬錄取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其中,筆試成績不合格(少于60分)、或面試成績不合格(少于90分)、或復試成績不合格(少于18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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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考生復試合格者,在一志愿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內原則上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在復試前可向所在學院申請調至相近學科(專業)參加復試,填寫《一志愿考生校內相近學科(專業)調劑申請表》,于4月6日前交招生學院(所),4月8日前經學院、研究生處招辦審核批準通知考生,調入相近學科(專業)的考生,視為一志愿考生。校內調劑考生不需通過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調劑。
未能被一志愿學科(專業)錄取的考生,依據考生志愿,按擬錄取總成績由高到低,可在招生計劃有缺額的相近學科(專業),依次選擇擬錄取學科(專業)并簽訂“調整學科(專業)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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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一志愿考生上線人數達到招生計劃1:1.5的學科(專業),原則上不再接收調劑考生,確因學科建設發展需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將不超過本學科(專業)30%的招生計劃,面向調劑考生錄取。
調劑考生需登陸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選擇調劑學科(專業)。我校在4月3~12日向符合調劑需求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調劑考生經復試被我校確定擬錄取的,須在學院統一組織下,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研招網,接收我校擬錄取通知,未按規定時間上網確認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其他考生按照擬錄取總成績遞補錄取。
四、復試及錄取工作總體時間安排
時 間項 目有關事項地點
4月12日
24:00前復試(加試)
科目采集復試考生登陸復試科目采集系統填報筆試科目
4月14日8:00 同等學力、跨專業考生報到加試、學科(專業)調劑要求數學加試憑身份證報到(加試名單與加試科目12日公布)研究生處BG107
4月15日
9:00-12:00
13:30-16:00報到與資格審查1.資格審查:應屆生攜帶①身份證及復印件②學生證;往屆生應攜帶①身份證及復印件②畢業生、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空白處標注報考學院、專業、電話,交我校留存)。
2.提交“政審表”(自行下載,無學習工作單位的可由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填寫蓋章)。
3.繳納復試費180元,設計類考生240元(收費依據魯價費函[2009]87號文)。領取復試通知單。博文樓BW001教室
4月16日
8:30-9:00英語聽力測試憑身份證、復試通知單參加見復試通知單
4月16日9:30-11:30專業筆試(設計類考試時間順延)
4月16日13:30-17日12:00各學院面試
4月17日
14:00各學院公布擬錄取總成績憑身份證、復試通知單參加,調劑考生上網辦理接收擬錄取通知確認手續各學院
4月17日
14:00-17:00擬錄取考生
辦理擬錄取手續1. 自愿預交教材費200元。開學后多退少補。
2. 領取《調檔、政審及入學前準備須知》及調檔函,不調檔考生簽訂委托培養協議辦公樓BG211
五、體檢
新生入學時,由我校校醫院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學籍,不合格者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不超過一年),保留入學資格期滿重新復查合格的,取得入學資格并注冊學籍。
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處
招生辦公室
201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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