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本站提供全國400多所高等院校招收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歷年考研真題、考博真題、答案,部分學校更新至2012年,2013年;均提供收費下載。 下載流程: 考研真題 點擊“考研試卷””下載; 考博真題 點擊“考博試卷庫” 下載
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和《濱州醫學院研究生復試管理辦法》,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ㄒ唬﹪栏駡绦袊艺猩媱?,堅持全面、科學、客觀、公正、擇優的原則。
?。ǘ﹫猿謴驮嚳茖W性的原則。采用綜合性、多元化的考試和考察方法,加強對考生素質和能力的考查,積極探索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使拔尖創新人才能夠脫穎而出。
?。ㄈ﹫猿植铑~復試的原則。參加復試的考生總數,不低于招生規模的120%,凡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
?。ㄋ模﹫猿旨w領導、集體決策的原則。各院(系)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匯總復試成績,提出擬錄取意見,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經審核后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復試
?。ㄒ唬驮嚮緱l件
1.第一志愿考生,參照《2011年全國研招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名單見附件1,參加復試的專業均為初試報考專業。
2.第一志愿同等學力考生,加試2門主干課程,考試科目見《濱州醫學院2011年研究生招生簡章》,成績及格后方可參加復試。
3.調劑復試
調劑復試要符合下列條件:(1)第一志愿合格生源達不到本專業招生規模的學科可以接受調劑復試考生;(2)調劑考生應是全日制本科畢業;(3)參加我校各學科專業調劑,其成績應達到國家A類地區初試合格線,其中臨床、口腔學術型學位調劑,其成績應超過國家A類地區初試合格線10分(含10分)(4)調劑學科專業應與所報第一志愿的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
調劑考生必須由本人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提出申請,經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并經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參加復試。
4.考生體檢結果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
5.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按自動放棄復試資格處理。
(二)復試內容、方式及成績
復試分為專業測試、英語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三部分。
1.專業測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和專業面試兩部分。
?。?span>1)專業課筆試: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150,考試科目見《濱州醫學院2011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2)專業面試 :內容包括專業基本理論、基本技能測試和專業外語測試等三部分的內容,滿分250。面試結束后,由面試小組現場評分,由專人現場統計。
專業基本理論測試(100分):各學科準備50套專業試題,由考生現場隨機抽取并作答?!?/span>
專業外語測試(50分):考生現場口譯一定篇幅的專業外語文章?!?/span>
臨床操作技能、實驗技能測試(100分):根據各專業情況,由復試小組確定測試方法。
2.英語測試:內容包括英語聽力和公共英語的筆試。
?。?span>1)英語聽力測試:滿分100分。
?。?span>2)公共英語筆試:滿分100分,測試分數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測試不合格者將不被錄取。
3.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包括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和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心、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質;舉止、表達和禮儀等。綜合素質測試只作為一種參考,測試分數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測試不合格者將不被錄取。
復試結束后,各學科復試小組認真填寫《濱州醫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記錄表》《濱州醫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成績表》,在規定時間內報學校研究生處。
4.成績計算: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具體分值見下表:
成績種類
|
科 目
|
滿 分
|
初試成績
|
政治
|
100
|
英語
|
100
|
綜合
|
300
|
復試成績
|
專業課筆試
|
150
|
專業面試
|
專業基本理論測試
|
100
|
專業外語測試
|
50
|
臨床(試驗)技能測試
|
100
|
英語聽力測試
|
100
|
總成績
|
|
1000
|
(三)復試分工
1.研究生處:復試人員資格審查;體格檢查;同等學力人員的主干課程加試;公共外語(筆試、聽力)測試。
2.各相關院(系):組織、監督專業課筆試、面試(專業基本理論、專業外語、臨床操作技能、實驗技能測試)、綜合素質測試等工作。專業復試原則上按三級學科進行,各學科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應以本學科指導教師為主,每組5-7人。專業復試小組名單報研究生處。
三、錄取
?。ㄒ唬╀浫」ぷ鲊栏褙瀼氐轮求w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各學科復試成績后,參照我校各專業研究生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提出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網上公示,公示期7天。
?。ǘ┓矎驮嚻陂g被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替考、身體及思想政治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錄取后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者,予以退學處理。
四、組織領導
?。ㄒ唬W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審批復試錄取辦法和錄取名單。領導小組下設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設在校紀委)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工作;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二)各院(系)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實施本院(系)復試具體工作方案。領導小組下設以院(系)黨委(黨總支)紀檢委員為負責人的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工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和復試監督小組名單,須分別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備案。
(三)公示期內,如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通過書面形式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異議申請,由研究生處和各院(系)按照復試分工給予答復解釋。對于異議經核實確有問題者,經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重新組織復試,并視情節給予有關工作人員相應紀律處分。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自網絡,如有侵犯,請聯系我們立即刪除,另: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網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