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專業初試成績超過或達到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劃定的最低復試分數線;
2.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申請調劑的專業相同或相近(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3.我校接受調劑名額均為自費錄取。
二、調劑程序
1.考生向我校相關學院提交調劑申請材料,包括調劑申請表和初試成績單等;
2.相關學院審查合格,向考生提供“接受復試函”;
3.考生持此函,向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申請領取“調劑表”等調劑材料(調劑表及初試成績單等材料均須是蓋有公章的原件);
4.考生將上述調劑材料交到相關學院;
5.學院進一步審查調劑考生資格,并組織考生參加復試;
6.學院向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調劑考生提供“索取試卷函”,考生將此函交到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由其通過機要將初試試卷寄來我校研招辦;
7.我校最后審查確定是否錄取。
三、注意事項
1.考生調劑材料包括申請直接遞交相關學院,地址如下,郵寄材料時,務必在信封上注明“考研調劑”字樣。
聯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號上海師范大學XX學院
郵政編碼:200234
2.我校若有學院需公布調劑信息,我們將及時在研招網上發布,請考生按其中聯系方式直接與學院聯系,不必電詢研招辦??忌部赏ㄟ^研究生處網站鏈接進入各學院網站查詢。
注:接教育部最新通知,沒有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調劑的考生,招生單位不得錄取。請已收到我校調劑用的“接受復試函”的考生,在交來調劑檔案材料(正式調劑表)的同時,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補填調劑志愿,并準確填寫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