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劑的原則
1.調劑考生必須符合其第一志愿所報專業國家復試分數線,與我校相關的國家復試分數線如下:
報考學科門類(專業) A類考生* *照顧專業(一級學科):力學[0801]、冶金工程[0806]、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0818]、礦業工程[0819]、船舶與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0825]、兵器科學與技術[0826]、核科學與技術[0827]、農業工程[0828]
總分 單科(滿分=100分) 單科(滿分>100分)
經濟學[02] 335 53 80
工學[08](不含照顧專業) 290 44 66
照顧專業(一級學科)* 280 36 54
2.統考考試科目相同(我校產業經濟學考數學四、其他專業數學一或二,學校自命的高等數學不行),業務課考試科目相近。
二、調劑程序
1.考生上網下載“沈陽化工學院2005年碩士研究生調劑申請表 ”,逐項填寫后,親筆簽字。寄送(或傳真)至沈陽化工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申請經我辦批準,考生與第一志愿單位溝通,得到同意后,由我辦出具“沈陽化工學院接受二志愿考生調劑函”。
3.考生拿“沈陽化工學院接受二志愿考生調劑函”(或傳真),到第一志愿單位索取本人“2005年研究生入學考試試卷”、“2005年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單”和加蓋第一志愿單位研究生辦公室公章的“沈陽化工學院接受二志愿考生調劑函回執”交(寄送)至沈陽化工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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