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調劑生源基本條件
1、初試成績達到我校自行劃定的復試分數基本要求且不低于教育部規定的最低復試分數線;
2、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為經教育部批準設置有研究生院的高校或科研院所,報考專業與我校指定的調劑學科專業相同;
3、調劑考生的初試統考科目應與調入我校學科專業的初試統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以教育部的規定為準)。
二、接受調劑生源的學科專業
接受調劑的學科專業 聯系電話 所在院系
倫理學 0743-8565376 公共管理系
民族學 0743-8563903 歷史系
中國少數民族經濟 0743-8564491 商學院
民族傳統體育學 0743-8564218 體育科學學院
文藝學 0743-8564874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生態學 0743-8564416 生物與資源環境學院
三、申請程序及其它要求
1、符合我校接受調劑復試基本條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可填寫我校在網上公布的《吉首大學2005年碩士研究生調劑申請表》),經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研究生招生辦同意,再呈交我校研究生招生辦。隨本人書面申請同時呈交初試成績(加蓋報考單位研究生招生辦公章)。
2、待教育部劃定復試分數線后,我辦將根據考生情況,通知有關考生寄送報名材料及初試試卷;若考生確定自己已達到國家分數線,亦可先行將報名材料及初試試卷寄送吉首大學研究生處。
3、接受調劑申請截止日期為2005年4月10日,過期不受理。
4、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合格的調劑生,可參加本人申請的調劑學科專業的復試。
5、調劑生原則上錄取為計劃內自費研究生。
附件:《吉首大學2005年碩士研究生調劑申請表》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