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復試基本要求如下(符合任一條線即可參加復試):
政治60外語58專業一90專業二100總分338
政治60外語58專業一90專業二90總分365
第一條:為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以下簡稱復試)工作,規范復試過程與方式,按照學校研究生院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復試工作要自始至終貫徹合法、公正、公平、公開、有效的原則。
第三條:復試工作在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下進行。領導小組至少由5人組成,學院主管研究生的負責人任組長。
第四條:復試工作的參加者是全院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和學院研究生教學管理秘書以及相關的服務人員。
第五條:復試對象為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報考本院相關專業的考生中,初試筆試成績達到學校規定的標準者。
第六條:復試科目:專業綜合課筆試、專業課口試、綜合素質面試、外語口試(含聽力)水平測試四項。
第七條:復試依照如下程序進行:
1、專業綜合課筆試:滿分100分
科目:經濟學綜合知識(含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國際經濟學、
國際貿易、國民經濟管理、網絡經濟)|
采取全院8個專業同一科目,閉卷考試,集體評閱。
2、專業課口試:滿分100分
命制若干個試題,采取由考生抽簽的方式確定個人的口試題目,每名考生時間約30分鐘,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
3、外語口語(含聽力)水平測試:滿分50分
外語口試測試考生基本的聽說能力,重點檢測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語工具。每名考生時間約10分鐘,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
4、綜合素質面試:滿分50分
綜合素質面試和專業口試同時進行,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狀況,科研能力,發表論文、興趣愛好,特長等方面進行了解。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
5、復試成績計算
專業綜合課筆試成績60分以上,專業課口試成績60分以上,外語口語水平測試成績30分以上,綜合素質面試成績30分以上,即為復試合格。
第八條:錄取
各項復試成績均合格的,按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將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加權求和,排列錄取順序,將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調劑錄取?!?/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