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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學2006年考研復試基本分數線
北京理工大學200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
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一、各學院對擬錄取的考生必須進行復試,復試合格方可錄取。
二、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各學院根據我校復試分數的基本要求,統考考生、單獨考試考生原則上不超過130%確定復試名單,具體比例由相關學院根據招生規模和生源狀況等確定,強軍計劃考生達到基本復試分數線即可參加復試。
三、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學校、學院二級管理模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我校復試規則,確定各學科基本復試要求,設立復試巡查小組;各學院負責制定本學院的具體復試辦法并報研究生院綜合辦備案。
四、各學院須成立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專家復試小組、資格審查小組。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各工作組的組成原則及工作職責為:
復試巡查小組:
1.協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巡視和監督。
2.學院推薦一名學術水平較高的導師參加校復試巡查小組。
3. 檢查資格審查小組和專家復試小組是否嚴格、規范的按照我校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完成相應的資格審查和復試工作。
4. 檢查各學科的復試內容是否能真正考核復試考生的綜合能力和業務知識水平,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或合理性建議,并將書面總結評價材料送交研究生院綜合辦。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1.由主管院長擔任,成員須具有副高以上職稱。
2.根據教育部規定和我校制定的復試規則,制訂本學院的具體復試辦法。
3.根據學院學科(專業)的特點,組織成立本學院的專家復試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并對其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必要的培訓,使他們明確工作紀律、程序、評判規則、標準等,確保復試工作能公平、公正的按照要求進行。參加復試人數較多的學科可成立若干個專家復試小組。
4.負責審查專家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審查資格審查小組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組織情況。
5.負責組織本學院的專業知識筆試試題的命制、綜合面試試題的命制,同等學力加
試科目試題的命制工作,負責制定外語聽力測試和口語測試的實施方案和外語聽力、口語測試要求。
6.負責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及錄取類別,并將擬錄取結果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7.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專家復試小組:
1.專家復試小組成員要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職稱以上的教師擔任。專家復試小組人數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人必須具備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能力,組長由相應學科負責人擔任。
2.負責本學科的復試工作。
3.查驗復試考生是否通過資格審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4.專家復試小組設秘書一名,負責復試情況記錄和安排相關事宜,負責收回參加復試考生的個人材料檔案,并在復試結束后統一送交資格審查小組。
資格審查小組:
1.由研究生教學干事擔任組長,組成人員需原則性強,工作負責。
2.按照我校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對不同類別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在《北京理工大學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審查及復試情況記錄表》(見附件四)對應欄內進行記錄,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審查人須在記錄表相應位置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3.資格審查小組負責為考生建立個人材料檔案,個人材料包括除學歷證書原件和身份證之外的其它資格審查材料。
4.通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持個人材料檔案到相應復試小組參加復試,同時當場告知未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并將考生資格審查及復試情況記錄表收回。
5.負責在復試結束后將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個人材料檔案收回。
五、資格審查
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工作必須在復試前由資格審查小組完成,資格審查小組應認真審查考生的下述材料,并在考生資格審查及復試情況記錄表上填寫相應內容。
1.統考考生:①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登記表(由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②準考證;③《復試通知書》;④學歷證書原件和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⑤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須加蓋教務或人事部門公章)。
2.同等學力考生:除上述1中材料外還需①在國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的一篇以上的學術論文的原件(需收取復印件);②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照招生專業目錄要求)
3.單獨考試考生:除1中材料外,本科畢業生還需①學士學位證書原件;②兩封專家推薦信(需收取);③滿足本科畢業四年或四年以上;碩士或博士畢業還需①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原件;②兩封專家推薦信(需收取);③滿足研究生畢業兩年或兩年以上。
4.MBA聯考考生:除1中材料外,畢業時間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本科畢業3年或3年以上;②??飘厴I5年或5年以上;③碩士畢業2年或2年以上。
5.申請保留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的考生:除1中材料外,還需《北京理工大學2006年保留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申請表》(由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
6.國防生:除1中材料外,還須填寫①《國防生報考研究生審批表》并經軍隊主管部門同意;②《北京理工大學2006年保留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申請表》(由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
六、復試基本內容、形式及具體要求
各學院須根據本實施辦法確定本學院復試具體辦法、復試內容和復試時間、地點安排,并于3月16日下班前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在確定本學院復試內容時,應與《北京理工大學2006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復試要求及相關說明保持一致。
復試命題工作由各學院組織實施,復試試題和標準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各學院需切實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指派專人按照國家機密級材料保密要求做好命制、交接、保管工作。
1.復試內容包括以下四部分:
(1)外語聽力測試;
(2)外語口語水平測試;
(3)專業知識筆試;
(4)綜合面試。
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水平測試和綜合面試必須進行,專業知識筆試可根據招生學院情況自定,部分專業還可適當增加實驗技能考核內容。其中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占復試總成績的20%,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40%,綜合面試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40%(若復試中沒有專業知識筆試,則綜合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80%)。
同等學力考生(不含MBA 聯考)還須加試兩門本科階段主干課程。MBA聯考的考生需加試政治理論。
2.復試形式及具體要求:
(1)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外語聽力測試和外語口語水平測試均由招生學院自行組織,俄語、日語、德語專業的考生須增加第二外國語的口語和聽力測試。主考教師須由精通外語的教師擔任,如各學院存在困難,也可請外語系教師協助。各學院在進行外語聽力測試和外語口語水平測試前,必須制定統一的測試辦法、測試要求和明確的評分標準,并當場給出分數,測試時主考教師須保持整個測試過程的評分一致性、連貫性和公正性。
(2)專業知識筆試:以學院為單位按照一級學科對復試考生組織一門專業知識筆試,在命題的過程中,需認真研究初試和復試考核目標的不同,以保證初試和復試內容的相互銜接和補充,更全面考察考生的專業水平。
(3)綜合面試:側重點是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專業知識、綜合素質、科研能力和水平及專業知識掌握情況。綜合面試需設立一定數量的題庫,試題難度要適當,應避免問題的隨意性和偶然性。面試過程要有詳細的記錄,并由所有專家復試小組成員當場分別為每位復試考生打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綜合面試成績。在打分前專家復試小組成員也可以召開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查評價意見。每位復試考生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如該學科專業不進行專業知識筆試,則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其中必須增加專業知識面試內容且專業知識面試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面試時專家復試小組秘書須認真填寫《北京理工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審查及復試情況記錄表》(見附件四)。
(4)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名稱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各院系復試中的專業知識筆試科目相同。由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命題、閱卷,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形式一律采取閉卷筆試,考試時間每門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5)MBA聯考的政治理論考試由管理與經濟學院組織,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考試成績需計入復試總成績。
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工作在全國統一報名前已經完成。
資格返回研究生在確定錄取資格的當年已進行過復試,入學當年不再進行復試。
七、復試通知
各學院確定復試名單后,應及時向考生發放復試通知,并至少提前一周分別以網絡和張貼的方式公布復試名單、復試辦法、復試要求、復試內容和復試安排,對于路途較遠的考生,招生學院應盡可能通過電話通知考生。
各學院于復試結束后盡快通知復試未通過考生,以便考生及時調劑。
八、復試權重及成績計算
復試權重是指考生復試成績占考生總成績的比重,復試成績由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水平測試、專業知識筆試、綜合面試四部分成績組成,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復試權重為50%。
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復試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權重
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及錄取類別的確定應嚴格依據總成績在相應學科排名確定。
九、錄取
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可錄取為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研究生。其中現役軍人和國防生只能錄取為定向或委托培養研究生。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錄取為原工作單位委托培養研究生。
參加“MBA聯考”的考生只能錄取為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研究生。
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的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總政治部文件執行。
報考“軟件工程碩士”專業的考生只能錄取為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研究生。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a class="inlink" href="/zhinan/tongdengxueli/" target="_blank">同等學歷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統考考生錄取為非定向、定向培養研究生與錄取為自籌經費、委托培養研究生之比為1:1.2。
十、調劑錄取
所有申請調劑的考生必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和我校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
所有專業均不接收校外調劑的考生。
報考本校且統考科目相同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校內同一學科門類相近專業,并按照調劑專業的復試要求進行復試。
未被我校錄取的但已達到教育部調劑要求的考生,可于教育部復試分數線下達后申請向校外調劑。
單獨考試考生,未達到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MBA聯考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允許調劑。MBA聯考考生不得調劑到其他學科專業,未參加MBA聯考的考生亦不得調劑到工商管理碩士專業。
十一、體檢
體檢工作在入學報到時統一進行,由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