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2004年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研究生招生簡章
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隨著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的深入發展,我國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以及經濟管理、行政管理、社會管理等部門及行業,對德才兼備的高層次應用型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量驟增。為滿足社會需求,北京大學法學院2004年面向全國招收350名(其中含北大深圳研究生院150名,在深圳學習,具體情況見深圳研究生院招生簡章)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一)免試生
北京大學校本部招收的200名法律碩士生中,擬招收國內重點院校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80名。招收推薦免試生工作將在10月中旬結束,屆時將在研究生招生主頁公布實際接收免試生人數和聯考招生人數,請廣大考生查詢。詳情請見:《北京大學接收國內重點院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法律碩士的選拔辦法》。
(二)應試生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4)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經過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下同)學習或工作的人員(只能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5)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只能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3. 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須具有國家英語四級證書,并在全國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以上學術論文,不限學科專業;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5.原畢業專業為非法學專業(以下13個專業畢業的考生不能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二、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在北京大學參加考試的考生,報名采取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照相相結合的方式。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時間暫定為2003年9月22日上午10:00至11月9日下午17:00。屆時,請考生按照網上報名的具體要求如實提交有關報考信息,并通過網上交費平臺支付報名費。網上報名主頁地址為http://grs.pku.edu.cn/zs/zs_bm.html。
3.在外埠參加考試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辦理報名手續。具體方式、時間、地點請于9月中旬瀏覽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頁,網址為http://grs.pku.edu.cn/zs/zs_news.html。
4.考生在報名考試期間因事外出,可就地報名和考試,報名方式同上。
5.報名費:待教育部通知后確定。
6.院系代碼為“029”,專業代碼為“030180”。
三、初試
2004年1月上旬參加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荚嚳颇看a及名稱如下:
①101政治
②外語(201英、202俄、203日、210法、211德任選其一)
③398專業基礎課(含刑法、民法)
④498綜合課(含法學基礎理論、憲法、中國法制史)
以上考試科目設置以日后教育部正式公布為準。
四、參考資料
政治、英語、俄語、日語須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請參考教育部頒布的最新考試大綱。德語和法語由我校自行命題。專業基礎課、綜合課為全國聯考科目,請參考國務院學位辦、教育部學生司和司法部法規教育司聯合編寫的最新考試大綱。
五、復試
我校將采取筆試、口試或兩者相兼的方式進行差額復試,以進一步考察學生的專業基礎、邏輯推理、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復試人數一般為招生規模的110%至130%,根據生源情況確定。
六、錄取
1. 除推薦免試生外,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只從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中選拔。
2.復試及格考生能否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名次為準??偝煽儼▋刹糠郑闯踉嚦煽兒蛷驮嚦煽儯话愠踉嚦煽冋伎偝煽兊?/SPAN>70%至90%,復試成績占10%至30%,具體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根據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
3.錄取類別為自籌資金培養(戶口和檔案將轉入北京大學,培養費由本人負擔,畢業后按我校有關規定擇業)、委托培養(培養費由委托單位負擔,畢業后回委托單位工作)兩種,均須簽訂相應的自籌資金或委托培養協議書。
4. 參加聯考的考生根據初試、復試加權總成績由高到低選擇在北京或深圳就讀。
5.入學時間為2004年9月。
七、調劑錄取
我校將努力幫助達到教育部初取分數線、而由于名額所限未能錄取的考生聯系第二志愿單位。
(三)、培養
學制為3年,只招收全日制生。
為了使學生能主動靈活地安排學習進度,采用完全學分制。課程修滿為45學分,其中必修課30學分,選修課15學分。學生須按照法律碩士教學計劃和法學院的相關規定選課和考試。但在法律碩士教學計劃以外,學生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修法律本科和法學碩士的課程,并記入任選課學分。
專業教學內容將貫徹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注重法學基礎知識的掌握和實際應用,擴大學生的知識面,教學中采用講授、討論、案例分析等方法。除本院教授講授外,還邀請校外有實踐經驗的立法、司法、執法、管理等部門的專家講課,并聘請他們擔任法律碩士學生的兼職導師,指導學生論文和實習。社會實踐是法律碩士學生在校期間學習任務的重要部分,將安排在第四或第五學期完成,時間為三個月。學生的學位論文在導師組教師指導下進行。評價論文的主要標準是看其能否綜合運用所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看其是否有新見解,有實用價值。
(四)、學位授予
3年學習期滿,學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修滿學分,完成實習任務,并完成碩士論文,通過答辯者,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國家頒發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五)、獎學金
為鼓勵學生努力鉆研專業知識,我校法學院將在2004級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北京)中設立專項獎學金,獲獎人數為40名(2003為20名)。深圳研究生院獎學金設立情況請見其簡章。
(六)、學費標準
學生(北京)須按學年繳納學雜費,其中學費約為每人5萬元(第一和第二學年分別為2萬元,第三學年為1萬元),雜費3年共約1000元,入學注冊時一次性付清或分三年繳納,入學后可以根據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申請助學貸款。深圳研究生院的學費情況請見其簡章。
(七)、住宿
由于住宿條件的限制,我校無法為錄取學生提供宿舍。但我們會積極為學生聯系并提供住宿信息,費用自理。
(八)、違紀處罰
對于考生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通知其所在單位按教育部《關于違反研究生入學考試規定行為的暫行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九)、聯系辦法
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辦公室(法學樓5108室)電話:(010)62755028
北京大學法學院網址:www.law.pku.edu.cn
深圳研究生院咨詢電話:(010)62767162
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紅二樓2102室)電話:(010)62751354、(010)62756913
北京大學研招辦網址: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
郵政編碼:100871
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