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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財經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報考須知
(一)招考方式
我校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請-審核”制和普通招考兩種方式進行
擇優選拔。
“申請—審核”制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條件,本人申請、導師及學校審定。
達到條件者不參加學校組織的入學初試,直接進入復試。
普通招考是指學校面向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進行考試選拔的招生方式,一般
包括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二)招生計劃
我校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預計為 25 人。其中應用經濟學 11 人,工
商管理 9 人,統計學 5 人。學校根據 2018 年國家實際下達招生計劃和考試情況
后期作適當調整,各學科專業具體招生計劃見招生專業目錄。
(三)學制及學費
博士研究生學制為 4 年。學費為 10000 元/每學年。
(四)獎助政策
我校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和獎學金(含國家獎學金、云南省
政府獎學金、學校學業獎學金),具體評獎范圍參照國家及云南財經大學獎助學
金相關管理文件執行,具體獎學金標準如下:
(一)國家助學金(13000 元/年);
(二)校級新生二等學業獎學金(10000 元/人);
(三)國家獎學金(30000 元/年)、云南省政府獎學金(20000 元/年)、
云南省博士研究生學術新人獎等。
(五)報考條件
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需滿足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
守法;
2.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或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生;
(1)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2)持境外碩士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3)現役軍人報考博士生,須同時滿足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規定。
3.身體健康,符合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年齡一般不超過 45 周歲;
5.有兩名與報考學科專業有關的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
6.錄取后須保證全脫產學習,高校教師或科研院所來源考生可適當放寬;
7.“申請-審核”制考生須滿足以上條件,還須符合下列要求;
(1)碩士學位專業應與申請的攻讀博士學位專業相同或相近學科;
(2)近三年內以第一作者(或者碩士生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在 CSSCI 或 SCI 期刊發表學術論文(論文應屬報考學科或與報考學科相近)至少 2 篇,報考統計學的考生,2 篇學術論文中須有 1 篇 SCI 期刊論文。
(六)報名
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及繳費、提交材料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及繳費
網上報名時間:2018 年 1 月 10 日~3 月 29 日(3 月 29 日 23:00 截止)
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報名費:采用網上繳費方式,報名費標準:135 元/人
注:報名期間,網上支付報名費功能同時開通,考生網上信息填寫完成后,點擊“交費信息”按鈕進行網上繳納報名費,考生在此期間支付報名費,報名才有效。
2. 提交材料
報考人員必須按規定提交報名材料,否則考生報名信息無效。提交材料可采
用函報或現場提交方式。
(1)函報提交
時間:2018 年 3 月 25 日前(以郵戳為準)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龍泉路 237 號云南財經大學致遠樓 206 室郵編:650021
電話:0871-65128174
接收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注:須在信封上注明“博士研究生報考材料”字樣。
(2)現場提交
時間:2018 年 3 月 29 日、30 日 (周四、周五)
地點:云南省昆明市龍泉路 237 號云南財經大學致遠樓 206 室。
(3)網上報名成功后下載打印《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按要求簽字,填寫學習或工作單位意見并蓋章,無單位者可不填寫)。報名材料內容及裝訂樣式見《云南財經大學 2018 年云南財經大學博士研究生報考材料匯編》(樣式)(報名系統中的“招生單位附件”中下載)。
(七)考試
1.初試
(1)考試時間:2018 年 4 月 19 日、20 日;
(2)考試方式:筆試。每門科目考試時間為 3 小時,滿分為 100 分;(3)考試科目:英語和兩門專業課,具體見招生專業目錄;(4)考試地點:云南財經大學,具體見準考證。
2.復試
(1)時間:2018 年 4 月 21 日-23 日 ,具體時間安排各培單位另行通知;
(2)考試方式:面試;
(3)考試內容:專業知識、研究業績、博士研究生學習階段初步研究計劃;
(4)復試費:150 元/人;
(5)所有準考考生均應參加復試。
(八)體檢
時間:2018 年 4 月 21 日
地點:校醫院
體檢費:130 元/人
體檢將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
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
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的要求進行。
(九)錄取
1.總成績計算
①普通招考考生
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轉化為百分制分數×60%)+(復試成績總分轉化為百分制分數×40%);
②“申請—審核”考生
總成績=復試成績總分轉化為百分制分數×100%。
2.初試分數線
學校根據考試情況,由博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劃定初試成績分數線。
3.錄取辦法
(1)普通招考
①每位等額招生導師(在招生專業目錄中招生計劃人數等于專職導師人數的專職導師)從報考本人的上線考生中推薦 1 名擬錄取考生,學校審核錄??;②每位差額招生導師(在招生專業目錄中招生計劃人數小于專職導師人數的
專職導師)從報考本人的上線考生中推薦 1 名擬錄取考生,由學校根據已公布的專業方向招生計劃人數,按總成績擇優錄取。
(2)“申請-審核”制
導師從報考本人的復試合格考生中推薦 1 名擬錄取考生,學校審核錄取。
(3)以下情況不予錄取
①體檢不合格;
②思想品德、政治素質考察不合格;
③普通招考初試成績未達到學校規定的分數線;
④復試成績總分(轉化為百分制分數)低于 60 分。
4.調劑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