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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7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結合我院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確定我院201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如下。
一、 復試及錄取工作原則
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顧國家、國防建設需求和學科建設工作的需要。
復試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復試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要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 錄取規模
2011年碩士統考生招生規模(不含推免生數)
專業
代碼
|
專業名稱
|
人數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82
|
0810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45
|
080901
|
物理電子學
|
14
|
080903
|
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
|
22
|
080501
|
材料物理與化學
|
7
|
080502
|
材料學
|
15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21
|
080202
|
機械電子工程
|
55
|
0808
|
電氣工程
|
35
|
080704
|
流體機械及工程
|
3
|
0811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42
|
081302
|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
6
|
081303
|
城市規劃與設計
|
11
|
0830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22
|
081403
|
市政工程
|
12
|
081401
|
巖土工程
|
5
|
081402
|
結構工程
|
35
|
081403
|
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
|
10
|
082303
|
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
|
4
|
1201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8
|
120202
|
企業管理
|
18
|
070104
|
應用數學
|
6
|
070102
|
計算數學
|
2
|
070103
|
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
4
|
080104
|
工程力學
|
10
|
085211
|
計算機技術
|
21
|
085208
|
電子與通信工程
|
26
|
085204
|
材料工程
|
18
|
085201
|
機械工程
|
28
|
085210
|
控制工程
|
16
|
085229
|
環境工程
|
15
|
085213
|
建筑與土木工程
|
22
|
085207
|
電氣工程
|
10
|
0851
|
建筑學碩士
|
5
|
0953
|
風景園林碩士
|
6
|
注:各專業只招英語考生。
三、 復試工作
1.學校復試資格基本線
學校統考生復試資格基本線
學 科
|
四科
總分
|
前三科
總分①
|
政治
外語
|
業務課一
業務課二
|
經濟學[02]、管理學[12]
|
355
|
210
|
50
|
90
|
理學[07]
|
300
|
180
|
45
|
75
|
工學[08](不含照顧學科)
|
320
|
190
|
50
|
80
|
照顧學科(力學[0801]、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0825])
|
310
|
180
|
45
|
75
|
工程碩士[0852]、建筑學碩士[0851]、風景園林碩士[0953]
|
310
|
180
|
45
|
75
|
注:(1)前三科指政治、外語和業務課一。
(2)“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類別考生的復試資格基本線由教育部統一劃定。
公共管理碩士(MPA)復試資格基本線
學 科
|
總分
|
外語
|
綜合能力
|
公共管理碩士(MPA[1252])
|
175
|
48
|
100
|
2.復試工作的組織、指導及監督
復試工作的組織及指導由校本部研究生院負責,監督工作由校監察處負責。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校本部相關要求,我院組成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復試工作督察小組,公布督察電話,如下:
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張敏
副組長:俞曉國
組員:王軒、張欽宇、李兵、金文標、王耀武、李明雨、趙毅
復試工作督察小組名單:
組長:金廣君
組員:李琳、李曉虹、張雁
督察電話:0755-26033633
3.復試準備
(1)復試線的確定
我院各學科復試線與學校統考生復試資格基本線一致。對于滿足復試線的考生,在同類學科或相關學科范圍內按初試四門統考科目的成績之和進行排隊,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由校本部各院系統一公布。對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應為本學科招生規模(不含校內外推免生)的120% - 150%。合格生源不足本學科招生規模120%的學科,所有滿足學校復試資格基本線的考生都應參加復試。對于具有國防、軍工專業背景且報考理學、工學一般學科的考生,其復試資格基本線也可以同照顧學科。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由各相關院系統一公布,可查詢深圳研究生院網站。
?。?)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必須進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為準,除審查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外,非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與復印件;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其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資格審查由我院負責錄取工作的教師會同校本部有關老師共同完成,具體時間、地點見相關院系通知。復試資格審查表須由審查人和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共同簽字。
4.復試辦法
我院各學科考生參加由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各院系組織的復試工作,復試地點在哈爾濱校本部,具體安排請關注哈爾濱工業大學研招辦網站http://yzb.hit.edu.cn和校本部相關學院網站。
復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外國語聽力水平考核在面試中進行。復試的總成績為280分,其中筆試200分,面試80分。
對工學及專業學位考生的面試要按照“分類復試,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對專業學位考生,應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能力、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的考查。
(1)筆試:筆試主要是專業綜合測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具體科目及范圍見校本部各院(系)的復試指導。筆試安排在3月19日上午8:30~11:30,時間為3個小時,地點由研究生院統一安排。
(2)面試: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以及外語水平,對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主要內容包括:1)從事科研工作的基礎與能力;2)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3)外語聽力及口語;4)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5)專業課以外其他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6)特長與興趣;7)身心健康狀況。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材料(如獲獎證書及證明等)。
?。?)有關說明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學科相關的本科專業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2010年秋季學期已參加復試的推薦免試碩士生不再參加本次復試。沒有參加復試的推薦免試碩士生,此次參加校本部各院系組織的復試。推薦免試碩士生的初試總成績按所報考學科或領域對應的主干學科統考考生中的初試總成績最高分計算。
四、 錄取
1.正常錄取
?。?)我院各學科對復試的筆試、面試成績分別設定合格線。筆試或面試任一成績沒有達到合格線者,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考生的最后成績為統考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錄取時按考生最后成績排序,由高向低順序錄取。
?。?)各學科應及時在網上和校本部各院系公示欄中公布復試的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線及考生最后成績排序。
2.校內調劑錄取
?。?)校內調劑錄取總體原則
a. 對本學科(領域)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規模的學科(領域),可以在校內同一學科或相近學科(領域)的合格生源中調劑錄取。優先接收校本部各院系同一學科考生的調劑申請。各學科的校內調劑工作按校本部各院系該學科的調劑錄取方案執行。
b. 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學科(領域)學校的復試資格基本線要求,且調入學科(領域)與第一志愿報考學科(領域)為相近學科(領域)。
c. 調入學科(領域)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調入考生初試科目中須有數學。
?。?)校內調劑錄取程序
a.考生本人填寫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校內調劑錄取申請表(見附件二),交原報考學科審核考生的初試成績及第一次復試成績并簽署意見??忌谝幎〞r間內將調劑申請表送校研招辦。調劑報名結束后,校研招辦將初審合格的所有報名材料轉給我院,并進行網上公示。
b.我院對考生進行第二次復試,復試方法以面試為主。已參加過原報考學科復試的,成績有效。
c.接收學科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第二次復試成績確定錄取標準。對來自同一學科的調劑考生,錄取時應按最后成績(初試成績加第二次復試成績)排序,由高向低順序錄取。
(3)為不影響正常錄取秩序,我院校內調劑工作嚴格按照復試及錄取工作時間安排,從3月24日開始,不得提前。
3.從校外調劑錄取
?。?)從校外調劑錄取的原則
a.生源不足的學科應積極調劑錄取報考外單位的合格考生,原則上要求考生第一學歷為“211工程”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
b.接收學科與考生報考學科相同,原則上不接受跨一級學科調劑,初試成績滿足我校擬接收學科的復試資格基本線。
c.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2)從校外調劑錄取的程序
a.校內調劑錄取結束后,我院及時將接收校外調劑錄取的相關要求報校研招辦,校研招辦在網上公布調劑信息。
b.國家分數線公布后,校研招辦開通教育部網站的調劑系統,接收校外調劑考生的報名。在規定時間內,校研招辦將符合學校有關要求的校外調劑考生的電子檔案轉發給我院。
c.我院組織考生進行復試,復試要求同校內調劑。復試結束后我院將所有調劑考生的復試成績及錄取意見報校研招辦,復審合格后校研招辦將調劑錄取結果在網上公示。
4.本校生源向校外調劑
在教育部公布全國復試分數線后,對初試成績符合國家要求而未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單位調劑。校研招辦將按教育部有關要求積極為這部分考生辦理調劑手續,有關流程見另文說明。
五、 復試及錄取工作時間安排
1.各階段工作時間表
時 間
|
內 容
|
3月12日~15日
|
我院報送復試方案,公布我院復試考生名單與復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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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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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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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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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統一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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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下午
~3月23日
|
筆試評卷;面試;各學科公布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錄取類別和獎學金類別;需調劑錄取學科上報調劑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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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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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校內外調劑錄取,各學科報送擬錄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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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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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招辦審核擬錄取名單,并報送省招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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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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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批復發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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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有關事項
1.關于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我院的復試及錄取工作須按照《哈爾濱工業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進行。
2.關于碩士生獎學金評定和補助發放辦法
?。?)我院錄取的碩士生獎學金的評定按《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助學金評定辦法(試行)》執行,詳見http://xsfzc.hitsz.edu.cn招生信息欄。我院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與全日制工學碩士研究生的獎學金評定方法相同。調劑錄取學生獎學金等級為三等。
(2)我院錄取的碩士生補助發放工作按《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補助發放辦法管理辦法(暫行)》進行,詳見http://sys.hitsz.edu.cn/dept/pyc/Roll.asp。我院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與全日制工學碩士研究生的補助發放辦法相同。
(3)我院第一學年在校本部學習的新生由我院評定新生獎學金等級,按校本部獎學金額度發放獎學金和生活補助;第二學年,新生由校本部轉往我院報到后,獎學金評定和補助發放工作按我院相關規定執行。
3.MPA考生的復試
報考我院MPA考生的復試由我院繼續教育學院負責,具體時間和要求見繼續教育學院通知。
4.關于少數民族計劃考生的復試
少數民族計劃考生的復試待教育部公布國家分數線之后再組織進行,屆時由研招辦通知相關院(系)。
5.新生體檢及有關要求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由學院組織。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院審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本文件由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學生發展處(部)負責解釋。
深圳研究生院招生工作聯系人:學生發展處(部) 俞曉國 李蕾
聯系電話:0755-26033759
監督電話:0755-26033633
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
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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