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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910《法學綜合二》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 考試說明 一、考試目的 《法學綜合二》包括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和國際法學, 考試目的是檢測考生掌握的上述三門法學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以 及運用相關法學理論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甄別考生開展研究 工作的學術潛質。 二、考試范圍 考試內容包括: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三部分。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部分包括:憲法學的基本理論,憲法的產生與 發展,憲法審查與憲法效力,國家結構形式與政府組織形式,公民基 本權利。行政法的基本理論,基本原則,行政法主體,行政行為,行 政程序,行政復議,行政賠償等相關法律制度。 經濟法學部分包括:經濟法總論,市場規制法,宏觀調控法。 國際法學部分包括:國際法基本理論,國際法主體,國家領土, 海洋法,空間法,國際法中的個人,外交和領事關系法,條約法,國 家責任制度,國際爭端解決方法。 三、考試基本要求 《法學綜合二》注重考查考生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國 際法學的基礎知識與基本理論,并在此基礎上,考查考生運用相關法 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要求考生: 1. 準確理解、掌握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的基 本理論與基本知識。 2.理解和掌握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的有關范 疇、規律和論斷。 3. 運用有關基本理論,系統分析特定的國際、國內政治經濟背景 和社會生活案例,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或方法。 4.恰當地使用專業術語,合乎邏輯地表述與分析實際問題,層次 清楚,文字通順。 四、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答卷方式:閉卷,筆試 (二)答題時間:180 分鐘 (三)各部分內容考查比例: 1、憲法與行政法 50 分, 2、經濟法 50 分, 3、國際法 50 分。 (四)題型及分值 1、名詞解釋,共 50 分; 2、簡答題,共 60 分; 3、論述題或案例分析題,共 40 分。 五、參考書目 1、張千帆:《憲法學導論:原理與應用》(第三版),法律出版社, 2014 年版;姜明安主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六版),北京大 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5 年版。 2、劉文華主編:《經濟法》(第四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2 年版。 3、邵津主編:《國際法學》(第 5 版),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4 年 版。 六、需說明的問題 第二部分 考試內容 (一)憲法學與行政法學部分 1.憲法學的基本理論:法與法治;憲法與憲政;憲法的結構與特 征;憲法學的研究方法;現代憲政的基本價值與原則。 2.憲法的產生與發展:憲法的思想淵源;西方憲法的產生與發展; 中國憲法的產生與發展;憲法的制定與修正。 3.憲法審查與憲法效力:司法審查的起源;憲法審查的模式;憲 法解釋的方法。 4.國家結構形式與政府組織形式:單一制;聯邦制;分權的理論 基礎;中國的立法機構、行政機構與司法機構。 5.公民基本權利:權利的理論基礎;權利的憲法保障。 6.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調整對象。 7.行政法的基本原則: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含義、性質、功能;行 政法的實體性基本原則;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則。 8.行政法主體:行政法主體的含義及其與行政主體的關系;行政 機關的含義、性質、特征;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的含義、條件、范 圍、法律地位;受委托組織的含義、條件、范圍、法律地位;公務員 的概念、分類;行政相對人的概念、分類、法律地位。 9.行政行為:行政行為的概念、分類、模式;行政立法;行政規 范性文件;具體行政行為的成立要件、分類、錯誤和瑕疵、效力、法 律規制。 10.依申請行政行為:行政處理的概念、效力、分類;依申請行 政行為的概念、特征;行政許可;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確認; 行政裁決。 11.依職權行政行為:依職權行政行為的概念、特征、分類;行 政規劃;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處罰;行政強制。 12.行政機關實施的其他行為:行政指導;行政合同;行政事實 行為。 13. 行政復議:行政復議的概念、性質、特征;行政復議的基本 原則;行政復議的基本制度;行政復議范圍;行政復議法律關系主體; 行政復議的程序。 14.行政賠償:行政賠償與國家賠償;行政賠償范圍;行政賠償 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行政賠償方式和計算標準;行政賠償程序; 行政補償。 (二)經濟法學部分 1、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了解經濟法產生的歷史背景及經濟法 的發展。 2、經濟法的概念及調整對象:了解國內外學者關于經濟法概念 及調整對象的不同學說,掌握當前較權威的關于經濟法的概念及調整 對象的學說。 3、經濟法的本質和基本原則:掌握經濟法的本質和基本原則。 4、經濟法的地位及與相關法的關系:掌握經濟法的地位,以及 與民商法、行政法的關系。 5、經濟法律關系:了解經濟法主體的概念、特征及體系結構, 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經濟法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經濟法主體的 法律責任。 6、市場規制法的一般原理:了解市場規制法的概念及理論基礎, 市場規制法的功能、調整方法及體系結構。 7、競爭法律制度:掌握壟斷的的概念、特征,我國當前主要的 壟斷行為及對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及表現形式,各國反壟斷法 規制的壟斷行為。 8、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掌握消費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的概念,消費者的基本權利和經營者的基本義務,違反消費者權益保 護法的法律責任,了解對消費者權益的政府保護法律制度和社會保護 法律制度。 9、產品質量法律制度:掌握產品與產品質量法的概念及歸責原 則,生產者銷售者產品質量義務,違反產品質量責任法的法律責任, 了解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 10、宏觀調控法一般原理:掌握宏觀調控法的概念,宏觀調控法 的體系結構及基本原則。 11、財政法律制度:掌握預算法律制度的基本范疇,預算法律制 度及其立法動態。 12、稅收法律制度:掌握稅法的概念及構成要素,增值稅和所得 稅法律制度,了解稅收征納程序法律制度、違反稅法的法律責任。 13、金融法律制度:了解金融和金融法的概念,金融法的地位及 體系結構,金融制度改革,金融法律責任;掌握中央銀行法和商業銀 行法的基本內容,貨幣政策及其貨幣政策保障制度。 (三)國際法學部分 1、國際法基本理論:國際法淵源,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系,結 合我國的立法和司法實踐,掌握條約、習慣在中國的適用。理解國際 法的基本原則。 2、國際法主體——國家的概念,國家基本權利、國際法中的承 認和繼承。掌握國家管轄豁免原則的發展與現狀,中國當前的立法與 實踐。國際組織的基本內容,掌握聯合國的相關機構及職能。 3、國家領土:概念及內涵,國家領土取得與變更的方式,對領 土主權的限制。 4、海洋法: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公海、國際 海底區域的概念、法律地位、法律制度。 5、南極、北極法律制度。 6、空間法:芝加哥公約的內容、外層空間的法律地位、外層空 間活動的主要制度,包括登記制度、營救制度、責任制度 7、國際法上的個人:我國國籍法的主要內容,外交保護的概念、 適用條件,引渡的概念和適用條件,我國《引渡法》的相關規定。 8、外交和領事關系法:外交特權與豁免的內容、領事特權與豁 免的內容。 9、條約法:條約的定義、條約的保留、條約的效力、條約的解 釋、條約的無效。 10、國家責任:國家責任的構成要件。 11、國際爭端政治解決方法:談判與協商,斡旋與調停,調查 與和解。國際爭端的法律解決方法,仲裁、司法方法、常設國際法院、 國際法院。 第三部分 題型示例 一、名詞解釋題 經營者集中 是指經營者合并、經營者通過取得其他經營者的股份、資產以及 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 施加決定性影響的情形。 我國反壟斷法界定的經營者集中包括下列三種情形:(1)經營者 合并;(2)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 控制權;(3)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 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經營者集中一般可分為橫向集 中、縱向集中和混合集中。 二、簡答題: 結合具體案例,簡述條約的解釋規則。 答案要點(答題時應當按照要點形成短文): (1)條約應依其用語按其上下文并參照條約之目的及宗旨所具 有之通常意義,善意解釋。(4 分) (2)可參考其他補充資料。(3 分) (3)以兩種以上文字認證之條約,每種文字之約文應同一標準, 除非條約另有規定或當事國另有約定。(3 分) 三、論述題: 結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 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 策。” 論述從行政法哪些法律制度來完善這種“制度籠子”的機制。 答案要點(答題時應當按照要點形成論文): 控制公權力是公法的基本目的和功能。我國行政法主要包括三大 類規范與制度。 (1)行政組織法的規范和制度。(10 分) (2)行政行為法的規范和制度。(10 分) (3)行政法制監督、行政救濟法的規范和制度。(10 分) 或、案例分析題: 2009 年,北京大學五位教授認為國務院制定的《城市房屋拆遷管 理條例》違反憲法、立法法和物權法,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對 這一條例進行違憲審查。試結合此案例分析我國的憲法審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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