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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貴州師范大學 2013 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大綱 (初 試) (科目:818 經濟法學) 一、考查目標 1.系統了解和掌握經濟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基本理論, 熟悉相關的經濟法律、法規; 2.理解經濟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規律; 3.能正確運用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和相關經濟法律、法規的規定, 準確分析,科學解釋、論證、解決相關理論和現實問題。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試卷成績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 150 分,考試時間為 180 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題型結構 名詞解釋:8 小題,每小題 5 分,共 40 分; 簡答題: 5 小題,每小題 12 分,共 60 分; 論述題: 2 小題,每小題 25 分,共 50 分。 三、考查范圍 考試的應考范圍包括:經濟法基礎理論、市場主體規制法律制度、 2 市場秩序規制法律制度、宏觀經濟調控法律制度、社會分配法律制度 等五大部分。具體考查要點如下: 一、經濟法基礎理論 (一)經濟法的產生與發展 經濟法發展的歷史軌跡;經濟法在資本主義國家和社會主義國家 的產生和發展歷程;經濟法興起的原因及背景。 (二)經濟法的定義和調整對象 經濟法的概念、特征;經濟法定義的相關學說;經濟法的調整對 象。 (三)經濟法的基本理念和原則 經濟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則、基本功能;經濟法在克服市場失 靈方面較之行政法與民法的優勢。 (四)經濟法律關系 經濟法律關系的定義;經濟法律關系的基本構成及其概念;經濟 法律關系在主體、客體、內容上的特殊性;經濟法律關系的基本特征; 經濟法律關系的具體運用。 (五)經濟法的地位和體系 經濟法是獨立法律部門的客觀根據;經濟法與相關部門法的互動 與協調;經濟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經濟法的法律淵源。 (六)經濟法責任及司法救濟 經濟法責任的定義;經濟法責任的特征;經濟法責任的分類;經 濟法責任的具體形態;經濟法責任的實現途徑。 3 二、市場主體規制法律制度 (一)市場主體法律制度 市場主體法的定義及調整對象;市場主體法律制度在現代企業立 法中的地位與作用;我國現代企業制度的發展及完善;我國企業運行 中的國家干預法律制度;企業社會責任制度。 (二)市場準入法律制度 市場準入法律制度的含義、經濟基礎、立法模式及基本構成; 市場準入制度的現狀和改革趨勢;我國市場準入制度的現狀與改革取 向。 三、市場秩序規制法律制度 (一)市場、市場秩序與市場秩序規制法 市場秩序規制法的定義、調整對象及其基本特征;市場秩序規制 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 (二)反壟斷法律制度 壟斷的經濟學含義及法律涵義;壟斷的基本分類;反壟斷法的定 義、形成的理論基礎及歷史沿革;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表現及其法律 規制;限制競爭協議及其法律規制;企業合并及其法律規制;行政壟 斷及其法律規制;反壟斷法的實施機制。 (三) 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 不正當競爭的定義和特征;不正當競爭與正當競爭、壟斷的關系; 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立法模式;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定義及其立法宗 旨;欺騙性市場交易及其法律規制;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及其法律規 4 制;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及其法律規制;不正當有獎銷售及其法律規制; 商業賄賂及其法律規制;商業詆毀及其法律規制;反不正當競爭法的 實施機制。 (四)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 消費者的定義及特征;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消費者的 九項具體權利及其理解、適用;經營者的十項具體義務及其理解、適 用;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法律責任;欺詐行 為的懲罰性賠償責任及其構成要件。 (五)產品質量法律制度 產品的定義;產品責任的定義;產品瑕疵與產品缺陷的定義及其 關系;產品質量法的定義及調整對象;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法律制度、 產品責任法律制度、產品召回法律制度的相關內容;我國的產品責任 歸責原則;產品責任的構成要件及免責事由;產品責任與產品質量責 任的區分;產品責任訴訟及產品責任保險。 (六)廣告法律制度 廣告的定義;廣告法的定義及調整對象;廣告的一般準則;特殊 商品廣告的特殊準則;制止虛假廣告的法律對策。 四、宏觀經濟調控法律制度 (一)宏觀調控與宏觀經濟調控法律制度 宏觀調控的定義;宏觀經濟調控法的定義、調整對象及基本原則; 我國宏觀經濟調控法的基本法律體系。 (二)產業調節法律制度 5 產業調節法的定義和基本原則;產業調節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三)計劃與投資法律制度 計劃、投資的定義;計劃法、投資法的定義、調整對象;計劃法、 投資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固定資產投資的風險約束機制。 (四)金融法律制度 金融、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的定義及其特征;金融 法的定義、調整對象及基本體系;我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 政策銀行法以及外匯管理法的基本內容。 (五)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 國有資產的定義;國有資產管理法、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基本內 容;我國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的基本理論;對侵吞國有資產行為的認定 和查處。 (六)價格法律制度 價格的定義;價格法的定義、調整對象及作用;我國價格管理體 制、價格形成制度的法律規定;價格聽證的內容和程序;價格的調控 和監督管理機制。 五、社會分配法律制度 (一) 社會分配法的制度框架 社會分配法律制度的定義、調整對象;經濟法調整社會分配關系 的必要性;經濟法與社會分配正義之間的關系。 (二) 財稅法律制度 財政、預算、稅收的定義;預算、稅收的特點;財政法、預算法、 6 稅法的定義及其調整對象和基本體系;預算管理體制的構成;預算收 入與預算支出;預算管理的基本程序;決算的定義與制度內容;預算 與決算的監督;我國財政管理體制及預算外資金管理法律制度的完 善;稅收法律關系的基本構成要素;稅收的基本種類;稅收征管法律 制度。 (三) 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社會保障法的定義、調整對象及其意義;我國養老保險、失業保 險、醫療、疾病保險、工傷保險的基本制度原理;政府與市場在城鎮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的作用;我國社會保障法律體系的完善。 主要參考書目 李昌麒主編:《經濟法學》(第三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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