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3 《設計概論》考試大綱
一、考試的總體要求
要求學生掌握設計的綜合知識,認識設計與特定的物質生產
及科學技術的關系,把握設計學本身具有自然科學的客觀性特征;
了解設計與特定社會的政治、文化、藝術之間的關系,充分了解
設計學特殊的意識形態色彩。考試內容包括設計的性質、定義、
概念、研究范疇,以及中西方設計簡史發展的概況等等。其終極
目的是為了給學生提供一個進入高層次的理論修養平臺,增強其
對設計的抽象認識為其專業課上的實踐奠定一定的基礎,更重要
的是促進學生利用基本歷史事實和設計觀點進行綜合分析的能
力提高。
二、考試的內容
1. 作為設計學科
(1)設計研究現狀
2. 設計:人類的第一行為
(1) 功能需求設計
(2) 設計附加值
3. 設計溯源
(1) 陶器
(2) 瓷器
44
(3) 羅馬式建筑
(4) 中國隋唐時期的建筑
(5) 哥特式建筑
(6) 巴洛克風格
(7) 洛可可風格與明清工藝
4. 現代設計
(1)現代意義的設計師
5. 設計的類型
(1) 視覺傳達設計
(2) 產品設計
(3) 環境設計
(4) 何謂新媒介
6. 設計師
(1) 設計師的類型
(2) 設計師的從業準備和法律意識
(3) 設計師的業務發展
7. 設計批評
(1) 設計的批評對象及其主體
45
(2) 設計批評的標準
(3) 設計批評的特殊方式
三、考試題型及比例
問答題: 50%左右
分析題: 50%左右
四、考試形式及時間
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試卷總分值為 150 分,考試時間為
三小時。
五、主要參考教材
《設計學概論》(全新版),尹定邦,邵宏 編, 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