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統計學考試大綱
一、考試總體要求
要求考生能夠系統掌握基本統計原理,具備利用統計基本理論、方法科學規范地開展案例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
1.緒論,統計學的學科性質、產生發展、數據類型以及基本概念。
2.數據的搜集,數據的來源、調查方案設計、數據搜集方法以及產生的誤差。
3.數據的整理和顯示,數據的預處理,不同類型數據的整理與顯示方法,統計表、圖的基本規范要求。
4.數據分布特征的測度,集中趨勢和離散程度的測度方法,統計數據的分布特征,是最基本的分析。
5.抽樣與參數估計,不同類型的分布,參數估計的方法,以及樣本容量的計算。
6.假設檢驗,假設檢驗的原理,方法及應用。
7.方差分析,方差分析概念、基本思想和原理、基本假設;掌握單因素分析的數據結構、步驟和基本操作;了解雙因素分析原理和思想。
8.列聯表,概念和構造,獨立性檢驗和擬合優度檢驗的方法應用、相關系數測算。
9.相關分析與回歸分析,相關分析的描述,相關系數的計算與檢驗,回歸分析模型的建立、參數的確定,回歸分析的應用。
10.時間序列分析與預測,時間數列及其分解,時間序列的描述性分析,平穩序列與有趨勢序列的分析、預測。
11.統計指數,指數的含義,加權綜合指數與平均指數的編制方法,運用指數體系進行因素分析的方法,幾種常用的價格指數。
12.統計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思想和常用的綜合評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