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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藥品采購年度工作總結(九篇)一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年?月?日
招標人:
投標人:
為規范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行為,保障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_____糾風辦等六部委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藥品名稱
產地
規格
單位
供貨價格
出廠價格
零售價格
數量
金額
交貨時間
人民幣(大寫)
第一條?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第三條?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注冊證。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投標人為生產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3個月,投標人為經營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于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為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后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條?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床用藥。
第七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合同項下最后一批配送藥品后,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該優惠比率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入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合同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為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合同:
①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采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招標入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投標人來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投標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3)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③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
(2)因企業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投標人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①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②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
(2)誤期賠償:
①除本合同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外。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并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每延誤一周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5%,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周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合同,
②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①招標人必須無條件采購本合同項下的中標品種。投標人無違約行為,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②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合同采購量的采購。如在本合同規定的采購周期內合同采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采購周期繼續采購,直到合同采購量全部完成。
③招標人須按照合同規定指定結算銀行及時結算價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④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并如實記帳。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②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受影響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事項:
(1)采購周期: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2個月。
(2)批次采購合同:網上簽發的批次采購合同是最終藥品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①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布的中標價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fc)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②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為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③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采購形式,并認可吉林省子商務平臺(jlmec)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托的藥品批發企業及分配送商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采購計劃或合同為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24小時。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招標人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電子商務平臺(jlmzc)、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發送批次采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發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行。
⑤伴隨服務:
a投標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b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c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d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e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f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2)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招標人(醫療機構)按采購合同的規定采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本合同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托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招標人
招標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標人
投標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
經辦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藥品采購年度工作總結(九篇)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標人:_________
投標人:_________
為規范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行為,保障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委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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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產地│規格│單位│供貨│出廠│零售│數量│金額│交貨│
│名稱││││價格│價格│價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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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大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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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投標人必須提供經營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標準、價格單等招標人所需的真實允許銷售的相關文件和手續,首批供貨時上述文件必須提供。
第三條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注冊證。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投標人為生產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3個月,投標人為經營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于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為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后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條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床用藥。
(3)招標人如果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有權在其它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上述決定必須在7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合同項下最后一批配送藥品后,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該優惠比率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入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合同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為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合同:
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采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招標人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投標人來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投標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3)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招標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購買評標時其他中標品種或入圍品種,并在7日內通知招標代理機構并報衛生行政部門。投標人應對購買替代藥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
2.因企業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投標人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1)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2)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
2.誤期賠償:
(1)除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外。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并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
每延誤一周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5%,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周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合同。
(2)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1)招標人必須無條件采購本合同項下的中標品種。投標人無違約行為,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2)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合同采購量的采購。如在本合同規定的采購周期內合同采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采購周期繼續采購,直到合同采購量全部完成。
(3)招標人須按照合同規定指定結算銀行及時結算價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4)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并如實記帳。
(5)如招標人不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滯納金和/或終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受影響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事項;
1.采購周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2個月。
2.批次采購合同:網上簽發的批次采購合同是最終藥品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1)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布的中標價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fc)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2)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為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3)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采購形式,并認可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托的藥品批發企業及分配送商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采購計劃或合同為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24小時。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招標人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電子商務平臺(jlmzc)、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發送批次采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發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行。
(5)伴隨服務:
投標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a)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b)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c)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d)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e)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招標人(醫療機構)按采購合同的規定采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本合同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托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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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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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章):│招標代理機構:(章):│招標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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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住所:│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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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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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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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電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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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傳真:│傳真:│
││││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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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帳號:│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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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郵編:│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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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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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證意見:鑒證機關(章):│
││
│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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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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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藥品采購年度工作總結(九篇)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受人(買方):_________
出賣人(賣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方自愿購買賣方提供的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標的藥品,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實施辦法》和招投標文件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概況?
1.數量:所需藥品的實際數量。買方需要臨時增加藥品數量的,須在用藥24小時前書面提出。
2.價格:
(1)賣方提交藥品的價格必須同中標成交通知書中確認的價格一致;
(2)買賣雙方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遇政府價格調整的,重新協商并簽訂補充條款。
二、質量標準
賣方交付的藥品必須符合藥典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并與投標時的承諾相一致;藥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以藥檢部門的檢驗結果為準),買方有權在其他中標的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同時在3天內報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協調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三、有效期限
1.賣方交付藥品的有效期必須與招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有效期一致。
2.賣方所提供藥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個月。
3.特殊品種雙方另行協商。
四、包裝標準
1.賣方提供的藥品必須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地運抵指定現場,否則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2.每一個包裝箱必須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3.特殊要求: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賣方委托的藥品經營企業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買方的采購計劃及合同為準。
2.配送時必須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進口藥品附注冊證)。
六、伴隨服務
如果賣方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的,必須在報價時注明,并作如下約定:_________
七、雙方的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中買方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并提供伴隨服務。
2.買方在使用成交藥品時,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的,其責任由賣方承擔。
3.買方應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成交品種。賣方無違約行為的,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購買其他品牌的藥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種。
4.買方應完成本合同的藥品采購量。
5.買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結算貨款。指定結算銀行的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履行期滿前十天,一方當事人就續約一事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履行期滿終止。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則本合同自動續約;續約的新合同中雙方權利義務、履行期限等與本合同相同,數量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另行協商。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1.雙方約定通過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轉帳支票
(2)代記憑證
(3)電匯
(4)匯票
(5)其他
2.結算期限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賣方未按合同規定履約(包括質量、價格、服務等),買方可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為賣方遲延履行的,每延誤1天,違約金為遲交藥品貨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約為止。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買方即可終止本合同。
2.買方未按合同規定履約(未完成藥品采購量等),賣方可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為買方遲延履行的,每延誤1天,違約金為拖延藥品貨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約為止。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賣方即可終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與招投標文件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標文件的規定為準。
十三、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續約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標周期(即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輪招標結果通知發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藥品采購年度工作總結(九篇)四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招標人:
投標人:
為規范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行為,保障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藥品名稱:
產地:
規格:
單位:
供貨價格:
出廠價格:
零售價格:
數量:
質量: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金額:
人民幣(大寫):
交貨時間:
第二條 投標人必須提供經營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標準、價格單等招標人所需的真實允許銷售的相關文件和手續,首批供貨時上述文件必須提供。
第三條 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注冊證。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投標人為生產企業的,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3個月,投標人為經營企業的,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于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為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后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床用藥。
(3)招標人如果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有權在其他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上述決定必須在7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合同項下最后一批配送藥品后,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該優惠比率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人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合同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為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合同:
①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采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招標人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投標人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投標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3)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②招標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購買評標時其他中標品種或入圍品種,并在7日內通知招標代理機構并報衛生行政部門。投標人應對購買替代藥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③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
(2)因企業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投標人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①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②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或終止合同。
(2)誤期賠償:
①除本條第(4)項規定的情況外,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并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每延誤一周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 %,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周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 %,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合同,
②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①招標人必須無條件采購本合同項下的中標品種。投標人無違約行為,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購其他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②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合同采購量的采購。如在本合同規定的采購周期內合同采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采購周期繼續采購,直到合同采購量全部完成。
③招標人須按照合同規定指定結算銀行及時結算價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④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并如實記賬。
⑤如招標人不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滯納金或終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②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受影響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采購周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 個月。
(2)批次采購合同:網上簽發的批次采購合同是最終藥品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①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布的中標價通過 醫藥電子商務平臺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②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為 醫藥電子商務平臺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③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采購形式,并認可 醫藥電子商務平臺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托的藥品批發企業及配送商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采購計劃或合同為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 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 小時。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招標人通過 醫藥電子商務平臺、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發送批次采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發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行。
⑤伴隨服務:
1)投標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2)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 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招標人(醫療機構)按采購合同的規定采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托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壹式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執 份, 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招標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招標代理機構(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標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鑒證機關(章):
鑒證意見:
經辦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藥品采購年度工作總結(九篇)五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項目名稱:
合同名稱:
招標編號: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 (醫療機構名稱)為甲方, (投標企業名稱)為乙方,雙方根據 年 月 日 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結果,依據 市 年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招標議價文件》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于 年 月 日,按以下條款和條件簽訂此藥品購銷合同:
一、藥品名稱、規格、劑型、包裝、廠家及中標價
見附件(中標成交藥品目錄)。
二、合同金額
以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三、技術資料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中標藥品品種的有關技術資料。
四、采購范圍、采購方式、交貨期、交貨地點及交貨方式
采購范圍:甲方必須在自己定標產品中給相應的投標企業提交采購訂單。
采購方式:甲方必須通過 招采平臺采購。
交貨期:乙方通過 招采平臺接到甲方采購訂單后,在自己承諾的供貨時間內交付藥品。
交貨地點: 。
交貨方式:現場驗收、網上記錄。
五、付款方式
藥品到貨經雙方驗收合格后,由甲方在 天內按合同總價付款給乙方。
六、質量保證
乙方應按合同附件(中標成交藥品目錄)規定藥品的規格、劑型、包裝、生產廠家、中標價向甲方提供中標藥品。因藥品的質量發生問題的,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對于達不到使用要求者,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協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貨物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七、藥品驗收
乙方交貨前應按出廠規定的檢驗方法,對產品做出檢驗。其記錄附在質量證明書內,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但有關質量、規格、批號、產地、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乙方檢驗的結果應隨藥品交甲方。
八、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貨物款總值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甲方逾期驗收,或逾期支付貨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貨款總額萬分之 的滯納金。
乙方所交的藥品品種、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乙方在接到甲方采購訂單后 個工作日內不能送貨到甲方時,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貨款應送貨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在執行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間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及 網絡有限責任公司,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 天以上的,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并通過監督領導小組的審核后,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十、爭議解決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約定條款,提請招標經辦方和監督領導小組調解;如調解不成,可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乙方投標文件的內容及其澄清內容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標文件或澄清的內容與本合同條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條款為主。
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和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并在監督領導小組同意下,另簽署書面修改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個月,合同 未滿的藥品除外),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招采平臺壹份。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電傳: 電傳: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 中標成交藥品目錄
最新藥品采購年度工作總結(九篇)六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行為,保障協議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委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協議。
藥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 投標人必須提供經營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標準、價格單等招標人所需的真實允許銷售的相關文件和手續,首批供貨時上述文件必須提供。
第三條 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注冊證。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投標人為生產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3個月,投標人為經營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于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為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協議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后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協議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床用藥。
3.招標人如果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有權在其它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上述決定必須在7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協議項下最后一批配送藥品后,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該優惠比率在協議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入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協議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為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 本協議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協議:
①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采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招標入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協議:
a.投標人來能在協議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b.投標人未能履行協議規定的其它義務;
c.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協議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②招標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協議后,可以購買評標時其他中標品種或入圍品種,并在7日內通知招標代理機構并報衛生行政部門。投標人應對購買替代藥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繼續執行協議中未終止的部分。
③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協議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協議。
2.因企業破產終止協議: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協議而不給投標人補償。該終止協議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①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協議。延期應通過修改協議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②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協議。
2.誤期賠償
① 除本協議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外。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并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每延誤一周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5%,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周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協議總價的 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協議,
②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①招標人必須無條件采購本協議項下的中標品種。投標人無違約行為,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②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協議采購量的采購。如在本協議規定的采購周期內協議采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采購周期繼續采購,直到協議采購量全部完成。
③招標人須按照協議規定指定結算銀行及時結算價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④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并如實記帳。
⑤如招標人不履行上述協議義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滯納金和/或終止協議。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協議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協議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協議的責任。
②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受影響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協議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協議的協議。
第十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采購周期:自簽定協議之日起12個月。
2.批次采購協議:網上簽發的批次采購協議是最終藥品購銷協議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①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布的中標價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fc)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②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為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③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采購形式,并認可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 配送,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托的藥品批發企業及分配送商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采購計劃或協議為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24小時。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招標人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電子商務平臺(jlmzc)、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發送批次采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發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行。
⑤伴隨服務:
a.投標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b.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c.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d.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e.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f.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注明。
⑥協議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協議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 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招標人(醫療機構)按采購協議的規定采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 本協議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托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招標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招標代理機構:(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標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章):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藥品采購年度工作總結(九篇)七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行為,保障協議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委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協議。
藥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 投標人必須提供經營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標準、價格單等招標人所需的真實允許銷售的相關文件和手續,首批供貨時上述文件必須提供。
第三條 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注冊證。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投標人為生產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3個月,投標人為經營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于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為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協議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后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協議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床用藥。
3.招標人如果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有權在其它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上述決定必須在7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協議項下最后一批配送藥品后,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該優惠比率在協議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入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協議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為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 本協議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協議:
①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采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招標入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協議:
a.投標人來能在協議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b.投標人未能履行協議規定的其它義務;
c.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協議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②招標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協議后,可以購買評標時其他中標品種或入圍品種,并在7日內通知招標代理機構并報衛生行政部門。投標人應對購買替代藥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繼續執行協議中未終止的部分。
③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協議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協議。
2.因企業破產終止協議: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協議而不給投標人補償。該終止協議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①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協議。延期應通過修改協議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②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協議。
2.誤期賠償
① 除本協議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外。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并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每延誤一周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5%,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周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協議總價的 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協議,
②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①招標人必須無條件采購本協議項下的中標品種。投標人無違約行為,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②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協議采購量的采購。如在本協議規定的采購周期內協議采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采購周期繼續采購,直到協議采購量全部完成。
③招標人須按照協議規定指定結算銀行及時結算價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④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并如實記帳。
⑤如招標人不履行上述協議義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滯納金和/或終止協議。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協議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協議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協議的責任。
②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受影響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協議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協議的協議。
第十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采購周期:自簽定協議之日起12個月。
2.批次采購協議:網上簽發的批次采購協議是最終藥品購銷協議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①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布的中標價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fc)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②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為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③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采購形式,并認可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 配送,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托的藥品批發企業及分配送商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采購計劃或協議為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24小時。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招標人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電子商務平臺(jlmzc)、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發送批次采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發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行。
⑤伴隨服務:
a.投標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b.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c.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d.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e.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f.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注明。
⑥協議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協議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 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招標人(醫療機構)按采購協議的規定采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 本協議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托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招標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招標代理機構:(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標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章):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藥品采購年度工作總結(九篇)八
一、招標內容
詳見所附電子文檔中的藥品目錄。
二、投標單位資格審查
投標單位須提供如下資質證明材料(所有復印件上均須加蓋單位公章):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藥品經營許可證、進口藥品經營許可證或經銷代理商的授權書;
3、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件;
4、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如投標單位不經銷醫療器械的不要投醫療器械);
5、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
6、質量檢驗合格證。
三、投標要求
1、投標單位需報送書面報價表和電子文檔各一份。
(1)報價時只須在所提供的藥品目錄中填寫“報價”欄,不得更改目錄中的其他內容。凡目錄中未指定生產廠家的藥品均應注明生產廠家。每一藥品只允許填報一個價格,不允許有兩個及兩個以上不同生產廠家的報價。
(2)報價表須加蓋公章,并與報送的電子文檔內容一致。
(3)投標人必須嚴格按上述要求編制,否則,取消此次投標資格,如有疑問請及時提出。
2、對于招標名稱以外的藥品經同意后請另外列出,不得在本招標藥品目錄中列出。
3、投標單位所報藥品價格為最終交貨價,應包含一切費用。
4、藥品生產日期要求近期,如發現有接近失效期的藥品,采購方有權退貨。
5、供貨及時周到,藥品質量或外包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應及時退、換貨。
6、合同期內供貨價格不得上漲,如果政府政策性下調藥價須同步進行供貨價的調整。
7、根據藥品目錄,投標藥品品種需達到一定比例,投標藥品品種過少,招標方有權取消投標資格。
四、交貨時間及付款方式
供貨方應在接到藥單后三日內送貨上門,藥品須與貨單同時到達,如不能同時送達視為違約,采購方有權終止合同。急需藥品接到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送貨上門。藥品到貨須經采購方驗貨簽收。
貨款在貨到入庫后三個月內結清。
五、評標方案
本次招標在“低價優先”的原則下,綜合考慮,(原則上每一公司中標量應達到招標總額的25%以上),選擇服務誠信好的公司,中標單位應與我院衛生所簽訂供貨合同。
中標藥品供貨期至20xx年x月x日。
六、報名評審費及保證金
投標單位在報送投標書時,需先到南京藝術學院機關樓財務處交納報名評審費200元(無論中標與否均不退還),中標單位在簽訂合同時需交納保證金5000元。合同期間凡按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到期后保證金全額退還,否則將視情節扣除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七、標書送達地點和截止日期
書面報價須與電子文檔一同密封后在封口處加蓋公章并在封面上寫清投標項目,于20xx年x月x日上午10:00前送達
聯系電話:
附件:
招標辦公室
二〇xx年x月x日
最新藥品采購年度工作總結(九篇)九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行為,保障協議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委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協議。
藥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投標人必須提供經營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標準、價格單等招標人所需的真實允許銷售的相關文件和手續,首批供貨時上述文件必須提供。
第三條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注冊證。
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投標人為生產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3個月,投標人為經營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于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為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
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協議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后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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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
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協議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
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床用藥。
3.招標人如果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有權在其它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
上述決定必須在7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協議項下最后一批配送藥品后,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
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
該優惠比率在協議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入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協議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為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本協議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協議:
①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采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
招標入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協議:
.投標人來能在協議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投標人未能履行協議規定的其它義務;
.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協議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②招標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協議后,可以購買評標時其他中標品種或入圍品種,并在7日內通知招標代理機構并報衛生行政部門。
投標人應對購買替代藥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
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繼續執行協議中未終止的部分。
③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協議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協議。
2.因企業破產終止協議: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協議而不給投標人補償。
該終止協議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①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
并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協議。
延期應通過修改協議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②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協議。
2.誤期賠償
①除本協議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外。
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并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
每延誤一周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5%,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周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計算。
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協議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協議,
②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①招標人必須無條件采購本協議項下的中標品種。
投標人無違約行為,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②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協議采購量的采購。
如在本協議規定的采購周期內協議采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采購周期繼續采購,直到協議采購量全部完成。
③招標人須按照協議規定指定結算銀行及時結算價款。
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④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并如實記帳。
⑤如招標人不履行上述協議義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滯納金和/或終止協議。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協議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協議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協議的責任。
②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受影響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
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協議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
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協議的協議。
第十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事項
1.采購周期:自簽定協議之日起12個月。
2.批次采購協議:網上簽發的批次采購協議是最終藥品購銷協議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①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布的中標價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②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為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③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采購形式,并認可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托的藥品批發企業及分配送商負責。
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采購計劃或協議為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24小時。
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
招標人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電子商務平臺、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發送批次采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
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發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行。
⑤伴隨服務:
.投標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注明。
⑥協議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協議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招標人(醫療機構)按采購協議的規定采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本協議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托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本協議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招標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招標代理機構:(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標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章):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